一、朝鲜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朝鲜商标异议的受理机构为朝鲜发明委员会(发明委员会),该机构隶属于朝鲜商标、工业设计和地理标志办公室,负责商标申请的审查、公告及异议处理等全流程事务。若异议人对裁决结果不满,可向朝鲜发明委员会申请复审,但现行法律未明确是否允许进一步司法救济。
二、朝鲜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异议申请需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根据现行规定,朝鲜商标注册流程中,经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将在官方期刊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自公告日起算。任何利害关系人(包括在先权利人、消费者组织等)均可在此期间提出异议。
例外情形:若商标注册后存在恶意抢注、违反公共利益等情形,利害关系人可依据《商标法》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三、朝鲜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1、与在先商标冲突:包括与已注册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类别上构成相同或近似,可能引起消费者混淆;
2、缺乏显著性:商标本身不具备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能力,且未通过使用获得“第二含义”;
3、违反公共利益或道德:如包含国家标志、歧视性内容、与朝鲜社会主义法律或传统相悖的标识;
4、恶意注册:代理人或经销商未经授权抢注商标;
5、侵犯其他权利: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姓名、肖像、版权作品或地理标志等。
四、朝鲜商标异议流程
1、材料准备
异议申请书(需包含异议人信息、被异议商标注册号、具体理由及证据);
委托书(若委托朝鲜当地代理机构办理,需公证);
证据材料(如在先商标注册证书、使用证明、市场调查报告等)。
2、提交异议申请
通过朝鲜发明委员会指定的方式(如邮寄或电子系统)递交异议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
3、形式审查
发明委员会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若存在缺漏,异议人需在收到通知后3个月内补正,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4、实质审理
发明委员会将异议通知被异议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60天)提交答辩书及反证;
必要时引入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商标近似性、混淆可能性等进行专业评估。
5、裁决与执行
发明委员会综合双方证据后作出裁决,可能结果包括:驳回异议(维持注册)、部分撤销或全部撤销被异议商标;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被撤销注册,且申请人需承担因注册无效导致的法律责任。
五、朝鲜商标异议周期
异议程序整体周期受案件复杂性和双方举证效率影响较大:
常规异议:从提交到发明委员会作出裁决通常需6-12个月;
含复审程序:若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裁决不服并提出复审,周期可能延长至1-2年。
此外,异议程序的启动会直接影响商标注册进度。若商标在公告期内被异议,其最终授权需待异议程序完结后方可确认。
总结
朝鲜商标异议制度通过明确的公告期和法定理由框架,为权利争议提供了解决路径。然而,其流程中仍存在异议期未明确定义(如部分网页指出异议期未明确规定,但多数资料显示为6个月)、司法救济途径不清晰等问题。企业若需在朝鲜布局商标,建议:
提前检索:注册前通过官方数据库或代理机构检索在先商标,降低冲突风险;
快速响应:密切关注公告动态,确保在6个月内及时提出异议;
专业代理:委托当地合规代理机构处理材料准备及法律程序,以应对语言和流程壁垒。
通过系统了解异议制度,企业可更高效地维护自身权益,规避朝鲜市场的商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