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与中国一样,只有注册商标才能享有商标权,但是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符合条件的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能获得一定程度的保护。法国的注册商标可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要注册的商标不得与在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上已注册或知名的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即使注册完成后,也并不代表着结束,还需要及时进行维护,防止商标失效,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法国商标注册后的程序。
一、异议
注册商标所有人或在先申请或享有优先权日的申请人,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在商标申请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可对商标的授予提出异议。所有的异议都需通过网申的形式提交异议的审查期通常为 6个月至1年的时间。
费用:基于一个在先权利提出的异议官费为400欧元,每增加一个在先权利需增加150欧元官费。
需附上的文件:
1.识别异议人并提供必要的信息以确定所援引的在先权利的存在、性质、起源和范围;
2.提供争议商标的副本,并注明异议所针对的产品或服务;
3.提供反对理由的声明;
4.支付相关费用;
5.如有必要,需提供委托书。
程序流程:
异议审查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书面审查,双方当事人交换争辩意见书,直到一方当事人不再反驳对方的意见。这个阶段结束后,INPI将在3个月内做出决定,不服该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决定向主管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在书面意见期间,当事人可以要求提出口审,随后,INPI传唤双方,口审的日期标志着指导阶段的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持有在先注册商标5年以上的所有人必须在商标申请人提出请求的情况下证明在先商标正在用于、或在过去5年已经用于商标申请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
二、撤销和无效
在保证注册的前提下,为避免注册主义带来的问题和弊端,法国商标授权确权采用五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如果商标连续5年未使用,则该商标可以被撤销。如果商标缺乏显著性,具有欺骗性,违反公共政策和公工道德,或者不能形象地表示,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请求宣告其无效。只要在先权利人不是故意在超过5年的时间内允许在后商标的使用,则无效宣告程序没有时间限制。
费用:
撤销请求或基于单一权利的无效请求费用为600欧元,每增加一个在先权利需增加150欧元官费。
需附上的文件:
1.确认申请人;
2.在基于一项或多项在先权利提出无效请求的情况下,需提供具体指示,以证明所援引的在先权利的存在、性质、来源和范围;
3.指明争议商标的引用,以及请求涵盖的商品或服务;
4.提供无效或撤销请求所依据的理由声明;
5.支付相关费用;
6.如有必要,需提供委托书。
程序流程:
撤销和无效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书面审查,双方当事人交换争辩意见书,直到一方当事人不再反驳对方的意见。这个阶段结束后,INPI将在3个月内做出决定,不服该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决定向主管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在书面意见期间,当事人可以要求提出口审,随后,INPI传唤双方,口审的日期标志着指导阶段的结束。该程序是对抗性的,也就是说,双方中的一方发送给INPI的任何意见或文件都必须传达给另一方。该程序在短时间内完成,且不可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基于绝对理由的无效请求或撤销请求可由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提出,无需采取行动进行证明,但基于相对理由的无效申请必须由在先权利人提出。
以上就是小微对法国商标注册后的一些相关程序的介绍。在法国,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和撤销请求可向INPI提出,但其他民事诉讼和与商标有关的请求只能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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