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闲置不用,这种情况下要如何处理香港公司呢?注销还是继续留着主要取决于企业以后的发展需要。如果确定以后都不需要香港公司来进行业务往来或者品牌推广了,那么建议注销;如果企业以后还有生意需要用到香港公司的,那么建议留着。毕竟香港公司的维护费用不高,闲置的香港公司主要维护费用是周年申报费用+商业登记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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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不运营但有偿债能力公司的注册 

步骤1-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及通过一项特别决议

a. 向税务局局长申请《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不反对通知书」)。

如何取得不反對通知書?向税务局递交申请表格IR1263,港币270元(此项费用将不获退回)。

b. 私人公司宣布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并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特别决议登记。

步骤2-交付文件

于不反对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3个月内,以印本形式交付下列文件:

a.表格NDR1-私人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撤销注册申请书,连同费用港币420元(此项费用将不获退回);及

b.不反对通知书-以印本形式交付的不反对通知书须为正本,而以电子形式交付的不反对通知书,则须为经申请人、董

事或公司秘书核证的副本。

注销公司时长:无运营需时8-12个月,有运营长达1年以上。

1.是否任何公司都可申请撤销注册?

不是,只有本地的私人公司及担保有限公司;或该些公司的任何董事或成员可以提交申请。

但不包括《公司条例》第749(2)条指明的公司或根据《公司条例》第16部注册的公司。有关公司必须为不运营但有偿债能力的公司。

2.在什么情况下可提出申请?

a.该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b.该公司仍未开始营运或经营业务,或在紧接提出申请之前的3个月内没有运营或经营业务;

c.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d.该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e.该公司的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f.(如该公司是控权公司)该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的资产均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及

g.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不反对通知书)。

3.提出撤销注册申请前,我该如何处置公司的财产?

公司撤销注册后即告解散。公司一旦解散,其名下所有财产(如有的话)将当作无主财物而归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为符合撤销注册的条件,在提出撤销公司注册申请前,您应寻求[唐诚国际财税]专业的意见,以确保公司的财产(包括银行户口结余、车辆及物业等)得以妥善处置。

4.需时多久?

一般来说,公司注册处可于4个工作日内发出信件确认收到撤销注册的申请。

处长会在宪报刊登关于建议撤销有关公司的注册的公告。如处长在宪报公告刊登后3个月内并未收到对该公司撤销注册的反对,便会在宪报刊登另一公告,宣布该公司的注册在该另一公告刊登的日期撤销,而该公司即告解散。

申请人或在申请书内获提名人士会在该公司被撤销注册时接获通知。

撤销注册程序需时约5个月。

5.提出我公司的撤销注册申请后,我须否交付周年申报表?

在公司注册撤销及解散之前,公司仍须履行《公司条例》下的法定责任,直至公司解散为止,否则可被检控,包括交付周年申报表、注册办事处地址更改通知书,以及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和其详情的通知书登记。

6.我公司注册撤销后即告解散,名下财产当作无主财物而归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如要将财产重新归属公司,我该如何办理?

您须向原讼法庭申请将公司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有关财产才可重新归属公司。请就有关程序寻求(唐诚国际财税)专业的意见。

7.我的公司已申请撤销注册,本人亦更改了地址,我应否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更改地址和如何申报?

您应致函通知注册处有关文件提交人、申请人或获提名人更改地址的事宜,以便日后联络。此外,如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有所更改,您应交付表格NR1,申报有关更改。如董事地址有所更改,便须交付表格ND2B,作出申报。

8.撤销注册、剔除注册、与清盘有何不同?

三者的结果都是把公司解散。

清盘过程包括结算公司账目及变卖公司资产,以便把净资产分配予公司成员和将公司解散。有关程序载于《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V部。

不运营但又偿债能力兼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公司,可以依据《公司条例》第750条藉申请撤销注册而将公司解散。以解散不运营但又偿债能力的公司来说,撤销注册是比较简单、廉宜和快捷的程序。

至于剔除注册,公司注册处处长如有合理因由相信某公司并非正在运营或经营业务,则处长可以依据《公司条例》第15部第1分部,把公司的名称从公司登记册剔除。当公司的名称从公司登记册剔除,公司便告解散。剔除注册是法例授予处长的权力,公司不可申请剔除注册。

9.我发现尚欠本人款项的公司以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应怎么办?

受屈人士(例如: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您可就申请手续征询法律意见。专业服务咨询就找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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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布处于不活动状态及

不再是不活动公司的有关详情!

1.公司由何时起属不活动公司?

公司如通过一项特别决议宣布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该公司将会自以下日期起,处于不活动状态:

(1) 该特别决议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日期;或

(2) 该项特别决议指明的较后日期。

2.我的公司在今年的成立周年日之后项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了一份特别决议登记,宣布公司由交付该特别决议的日期起处于不活动状态,我是否须要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根据《公司条例》第663条,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的规定不适用于不活动公司,但如果私人公司属不活动公司的生效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后的42日后,则该公司仍须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3.不活动公司如何宣布公司不再是不活动公司?

按照《公司条例》第5条,不活动公司如通过一项特别决议,宣布公司拟进行一项会计交易,而该决议已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动公司。

4.不活动公司由何时起不再是不活动公司?

如有以下情况,不活动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动公司:

(1) 该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一份特别决议登记,宣布公司拟进行一项会计交易;或

(2) 有关乎该公司的会计交易。

5.什么是「会计交易」?

根据《公司条例》第2条,「会计交易(accounting transaction)」就公司而言,指《公司条例》第373条规定须记入该公司的会计记录的交易,但不包括因支付任何条例规定该公司须支付的费用而产生的交易。

至于一项交易是否属《公司条例》第2条所指的「会计交易」,请征询[唐诚国际财税]独立的专业意见。

6.如果我的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一份特别决议,宣布公司在今年拟进行一项会计交易并恢复活动,我是否须要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如果一间私人公司不再是不活动公司的生效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后的第42日或之前,则该公司仍须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7.如不活动公司进行任何会计交易,可否豁免交付周年申报表?

如不活动公司进行任何会计交易,该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动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的豁免亦自该会计交易的日期起停止。

8.如一间公司成为不活动公司后,该公司是否可豁免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有关的指明表格申报及登记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变更、董事及秘书变更和其详情的变更?

根据《公司条例》(「该条例」)第447条,一间公司在成为不活动公司期间,可获豁免遵从部分该条例的条文。然而,获豁免的条文并不包括申报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变更、董事及秘书变更和其详情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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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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