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评价水相关突发事件的影响
4.2.1 组织应至少每年报告一次水相关的任何重大或突发事件,以及组织的响应、行动和结果。组织应致力调查事件原因,在适当情况下,采取新行动或修改可持续水管理计划。这包括影响组织的事件,以及在组织或场址发生并影响流域内其他方的事件。上述方式识别和记录的水相关事件,可作为组织对突发事件全面盘点的一部分进行评价。
事件可能包括与环境有关的突发情况(可能是或不是极端/人为事件):
• 轻度至严重洪水,可能影响水流状态和基础设施能力,包括暴风雨管理
• 自然灾害,破坏水利基础设施(如龙卷风、飓风、地震等)
• 干旱,严重影响水的可获得性和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
• 水质的环境变化(如藻类大量繁殖)
• 淡水入侵物种
事件还可能包括意外或其他外部情况:
• 需要缓解的污染物外溢或泄露
• 设备结构故障
• 政治冲突(如战争)
• 人为失误
• 故意破坏/恐怖主义
过去 10 至 20 年间发生的极端事件(包括邻近流域的)也应纳入考量,这些事件可表明场址未来可能面临的与气候相关的水风险。极端天气和极端气候事件常见于媒体报道,有时则是学术研究的对象。在某些司法辖区,公共部门机构可提供资源,以便跟踪此类事件,评价其影响和风险。最后,非政府组织也会运用工具,经常发布特定地点的趋势报告。组织应检索以上所有信息来源,确定是否有极端事件信息可用于评价。 场址应准备对当年突发事件的年度书面盘点,特别关注场址对事故的响应。任何针对未来事件的
提议措施都应纳入准则 4.4。场址应提供可持续水管理和应急计划的历史版本和更新版本,或重点指出对可持续水管理和应急计划的更改。
4.3 评价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反馈
利益相关方是反馈的重要来源,可向场址发出预警,避免担忧的问题发酵,成为更严重的风险。
因此,若浮现出可能的水相关冲突,咨询利益相关方不仅是一种“早期预警系统”,若冲突确实发生,也有助于建立信任和关系。此外,利益相关方对绩效的反馈可以增强洞察力并改善运营,甚至能促进合作互利。
因此,组织可采用各种形式的沟通和反馈,比如通过面对面会议、信件、小册子或电子通信。组织应说明采用的沟通形式,以及面向的利益相关方和利益团体。在可行情况下,组织还应当说明反馈的内容(注意考虑合法数据共享和保密问题)。AWS 明白,组织无法强制要求利益相关方反馈。
如果很难获得反馈,组织应证明无严重反对意见,以及弱势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并未受到负面影响。
4.3.1 组织应说明其咨询工作、沟通方式及任何反馈。场址应每年至少与利益相关方联系一次,请他们检视可持续水管理的绩效,并提供他们对场址绩效的书面评语。此类咨询是确定流域内共同水挑战和重要水相关区域的良机。咨询形式应当适合当地情况和参与的利益相关方,但无需当面进行。
注意,这可以是一种“非正式”的咨询,更详细和正式的沟通当然也可以。这也是进一步收集意见并更新可持续水管理计划的机会。
4.3.2 利益相关方参与对于有效和成功实施标准非常重要,这一进阶指标提供机会,评估场址在处理共同水挑战时是被如何看待的。利益相关方咨询的核心当然是共同的水挑战,因为根据定义,这一问题关系到各方权益。但是,利益相关方咨询不需要也不应该局限于此。虽然专有和/或敏感的水相关数据可能需要保密,场址仍应向利益相关方咨询所有的水相关绩效。对于此项指标,需要识别感兴趣且愿意评价场址行动并给出建设性反馈的利益相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