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布公告,宣布新增香港为主要上市地,将于8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主要上市,成为在港交所、纽交所双重主要上市的公司。公告还显示,阿里在香港双重主要上市不涉及新股发行和融资。

数据显示,2019年阿里巴巴在香港第二上市以来,大部分公众流通股已转仓到香港,在市值和交易量方面,阿里一直位列港股前三名,主要上市水到渠成。2022年7月,阿里巴巴提出在香港主要上市的申请。在香港和纽约双重主要上市,将进一步扩大来自中国内地及亚洲其他地区的投资者基础,促进股东结构多元化,提升阿里港股的流动性,也为投资者在公开市场持有及交易阿里股份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8月15日,在阿里业绩会上,阿里巴巴集团首席财务官徐宏曾表示,阿里正在寻求香港主要上市转换,公司将于8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里有这样的提案,如果股东大会能批准,预计于2024年8月底可以完成香港主要上市转换,“至于之后是否接入港股通,还得去履行各个交易所不同规则下的一些程序,应该按照程序来做,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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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赴港上市有哪些模式?

中国境内企业到香港上市主要有直接上市间接上市两种模式。

直接上市模式是直接以中国境内公司的名义向香港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所以也称H股上市模式。

间接上市模式是中国境内企业到海外注册或购买壳公司,海外壳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境内资产的控股权,并以壳公司名义在香港上市筹资的方式,此种方式也称红筹模式。

红筹模式的基本架构包含多种形式,但实际操作中最常见的两种为直接持股模式协议控制模式(也称VIE模式)

直接持股模式适用于我国对外资持股比例没有限制的行业,协议控制模式适用于对外资持股比例有限制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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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股模式(红筹)

红筹模式是我国境内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香港上市的主流模式

直接持股模式架构搭建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境内运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人及战略投资者以个人的名义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或壳公司(也称“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企业通常会选择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或开曼群岛(Cayman)设立特殊目的的公司。

第二步:境内运营公司股东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机构投资者办理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手续。

境内运营公司对外投资的股东如为个人,需办理37号文规定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对外投资的股东如为法人或团体,需办理ODI备案。对外投资人在办理上述登记及备案手续前不能有返程投资和融资行为。

第三步:境外香港公司收购境内运营公司。

境内运营公司是境内经营的实体公司,境外香港公司对境内运营公司进行并购,使境内运营公司成为境外香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购完成后直接持股方式的架构也搭建完成。搭建红筹架构的过程实际上是将境内运营公司的境内股东转为境外股东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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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控制模式(VIE)

协议控制模式是指由境内运营公司的股东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再由特殊目的公司在国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下称“外商独资企业”或“WFOE”),之后由WFOE与国内运营实体及其股东签署一系列控制协议(或称“VIE协议”),以实现合并报表之目的。

2013年坚持“同股同权”的香港拒绝了阿里巴巴的上市申请,阿里巴巴最终选择在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此刻,阿里巴巴回到香港的怀抱,说明香港资本市场的政策向着开放和包容方向发展,会吸引更多高增长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到港上市,令香港市场发展更多元化。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6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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