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存保管软件鉴别材料申请须知
1、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5、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
6、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7、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二、封存保管软件鉴别材料办理步骤
1、封存的内容、交存方式、期限
申请封存的内容仅限于软件程序或文档的材料,程序和文档复制在A4纸上,以书面形式提交。目前由于条件所限,暂不封存软件样品或其他形式的电子形式的文件。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封存期限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内。
2 、封存软件要求
应当是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件,可以提出封存保管申请。
3 、封存保管工作流程
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身份证明、登记证书原件,清点整理需要办理封存保管的档案,核对无误后,当面办理材料的封存手续,将封存资料整理归档。
4 、申请文件
4.1 封存保管申请书
核对申请表填写的软件著作权人名称、软件名称、登记号、软件版本号、封存材料及页数、封存期限等内容是否规范和符合规定。
4.2 证明文件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及登记证明文件,例如:介绍信、身份证、证书原件。
三、封存保管软件鉴别材料填表说明
本表适用范围
本表格适用于软件登记人办理软件鉴别材料封存申请时填写使用。
1、软件登记基本信息
a.登记号:填写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号;
b.登记日期:填写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批准日期;
c.全称、简称、版本号:填写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记载的软件名称、简称、版本号。
2、封存软件鉴别材料
1)填写封存软件鉴别材料的种类,即:选择源程序或文档。
2)填写程序或文档封存的实际页数等内容。
3)填写封存的期限,即从封存日起到何年何月何日。
3、申请人信息
a.申请方式:选择著作权人或代理人。
b.申请人详细信息
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
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护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
4、代理人信息
申请者委托代理的,写明委托权限范围、期限等内容, 并写出代理人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者应当与授权委托书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一致。
5、申请人签章栏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所保证条文。
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影印无效。
6、申请表自填报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未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相关数据。请申请人及时进行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