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专栏
“消费品安全”专栏定期发布进出口消费品法规资讯、国外通报情况、典型案例分析、消费风险提示等,旨在普及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服务海关监管一线、进出口企业和国内消费者。
一起看看本期有关进口餐具安全的内容吧!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便利性的追求,许多新型材质的餐厨具应时而出,像ABS餐具、尼龙餐厨具等,凭借轻便耐用、价格实惠等优点逐渐走入居民日常生活。近年来,济南海关陆续开展了多类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专项监测,发现多种食品接触产品在使用中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 进口尼龙塑料食品接触产品
1.主要质量安全风险项目
芳香族伯胺迁移量
芳香族伯胺(Primary Aromatic Amines,简称PAAs)是一类毒性比较强的致癌物质。
其来源主要是塑料合成过程中使用的某些交联剂和扩链剂或者使用的某些含有偶氮染料组分的色粉等物质。
2.我国的监管要求
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规定了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中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为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 mg/kg);检测方法为GB 31604.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芳香族伯胺迁移量的测定》。
3.消费安全提示
A.应注意查看产品表面是否光滑平整、标签标识中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
B.谨慎选购深色系尼龙餐厨具,深色类产品存在较高的芳香族伯胺迁移的质量安全风险。
C.尽量减少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与食物接触,高温会大大促进初级芳香胺类物质溶出,进而对人体造成较大危害。
02 进口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材质食品接触产品
1.主要质量安全风险项目
丙烯腈迁移量
ABS材质食品接触材料具有良好的抗冲击性、耐磨性和耐热性。ABS本身无毒,但生产工艺不规范可能导致残留丙烯腈单体,该物质是致畸、致癌、致突变的剧毒物质,如果迁移至食品中,被人体摄取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2.我国的监管要求
根据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要求,食品接触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材料及制品的丙烯腈迁移限量为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 mg/kg。检测标准为:GB 31604.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烯腈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3.消费安全提示
ABS塑料餐具不耐高温,在90℃以上高温使用时易发生变形和释放有毒物质, 应尽量在常温和中温环境下使用。
03 进口日用玻璃制品
1.主要质量安全风险项目
铅、镉迁移量
生产者为了产品拥有更高的“颜值”,往往会对日用玻璃产品进行烤花、手绘、喷色等外部装饰。这类外部装饰经低温烧烤而成,装饰颜料与玻璃结合度较差,在酸性条件下,铅、镉等重金属物质会迁移出来。
铅是重金属污染中毒性较大的一种,一旦进入人体将很难排除。另外还有致癌、致突变作用。镉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动脉硬化、肾萎缩、肾炎等。
2.我国的监管要求
鉴于重金属超标会对人体带来的伤害,我国强制性标准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表 玻璃制品》对铅、镉迁移量进行了限制。
3.消费安全提示
A.尽量选择色泽光亮、折光率高、表面光滑且图案不容易脱落的产品,若是彩色玻璃餐具,则需要观看颜色分布是否比较均匀。
B.购买和使用这类玻璃制品时,应尽量选择口缘部分和内部无装饰图案的玻璃制品,减少装饰图案中的重金属被“吃”入人体的风险。
C.避免使用内部有花纸装饰的玻璃餐具存放酸性的食品和果汁等饮料。存放时间越长,食物温度越高,越是容易溶出重金属,危害儿童健康。
来源:济南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