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签证是美国移民局为外国商人和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而设立的入境许可。它主要适用于跨国公司内部调职的情况,允许企业派遣或调动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

具体来说,L签证分为L-1、L-2两种类型,而L-1又分出L-1A(高管签证)和L-1B(专家签证):

L-1A签证:适用于公司将其在海外子公司、附属公司或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调派到美国的情况。申请人需要在过去一年内在公司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或经理职位,且将被调派到美国公司担任类似的职位。

L-1B签证:适用于公司将其在海外子公司、附属公司或母公司的专业知识员工调派到美国的情况。申请人需要在公司中具有特定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并将被调派到美国公司继续在该领域工作。

申请L签证的公司需要证明在美国和海外的公司之间存在有效的雇佣关系,并且申请人必须符合特定的资格要求。L签证持有者通常可以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具体取决于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和签证类型。

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申请L-2签证在美国工作生活,而子女可以享受美国的免费教育福利。

申请L-1签证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在中国公司内部担任相关职位一年以上,并且公司有意在美国开展业务。如果美国公司没有分公司,则必须先设立分公司才能申请L1签证。

L-1签证也被称为内部转移签证,它不仅方便企业跨境运营和内部雇员调度,而且为具有技能和经验的外籍员工提供了一条快捷通道,可以在美国公司的总部和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工作岗位,或在美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并为其工作。L-1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其有效期最长为七年。

此外,L-1签证与EB1C移民签证的条件对接,申请L-1签证后,美国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凭借美国公司申请EB1C移民签证,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也可以附带申请EB1C绿卡。L-1签证的目的是建立美国和海外办事处之间的关联,促进跨国公司的经济交流和合作。

EB1-C移民签证:

美国EB1-C(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企业高管移民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遣到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EB1-C移民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跨国企业关系,即可为其高级管理人员申请EB1-C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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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54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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