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里南商标制度

1、苏里南位于南美洲北部,自然资源丰富,石油、黄金、铝矿业、加工制造业和农业为经济主要产业。

2、苏里南有关商标注册的规定最早源于1912年8月29日的“皇家条令”,即工业产权条例。后经修订,现行制度为1984年8月31日法令所规范;暂行条例规定,在1984年8月29日以前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20年,但续展后的期限仅为10年;

3、“苏里南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荷兰语。

4、苏里南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苏里南法律只规定商品商标可以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可否注册,法律没有明确说明;

5、苏里南商标注册采用国际分类,并规定不同类别的申请应分别提交;

二、苏里南商标申请方式

苏里南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和《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三、苏里南商标有效期及续展

苏里南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与其他国家不同,苏里南商标法并未对连续不使用撤销的年限作出规定。

四、苏里南商标所需材料

1商标图样;

2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需签字盖章;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荷兰语翻译

五、苏里南商标申请流程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申请人在交纳延期费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

3、公告: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注册核准: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

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2-3年的时间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5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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