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瑞幸商标纠纷日趋严重,泰方已对中国瑞幸咖啡提起诉讼,要求其因商标争议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高达100亿泰铢(约合人民币20.46亿元)。该商标权纠纷源于泰方与中国瑞幸就“瑞幸”商标使用权的分歧。
泰方表示,其早在2020年就在泰国商标局合法注册该商标,并依据法律规定开展业务。然而,中国瑞幸随后向泰国法院起诉泰方,指控其恶意抢注商标,初审法院支持中国瑞幸的诉讼。泰方不服此判决,提出上诉。今年12月1日,上诉法院作出裁定,支持泰方观点,判定泰方胜诉。中国瑞幸回应称,情况有待核实。
泰国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特殊情况下可依据“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本案中,泰国法院最终支持泰方,主要原因是泰方瑞幸商标在泰国当地注册及使用均早于中国瑞幸。无论是中国瑞幸上诉抗辩还是与泰方和解协商获取商标权,均将涉及大量时间、精力和资金投入。若无法成功维权,中国瑞幸或面临放弃泰国市场的局面。
此次中国瑞幸败诉及面临巨额赔偿,再次提醒我国企业在海外市场开展品牌保护时,需充分了解当地商标法规,做好商标注册及维权准备。唯有如此,才能有效保护企业品牌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