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类型:

DTI公司相当于国内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无非就是零售商品为主,只能菲律宾人才能申请,目前国内的跨境电商本土店,基本都是用的DTI公司。如果是外国人在菲律宾开店做买卖,基本是找熟悉的当地人来给自己注册执照。

SEC公司是菲允许外国人设立的公司类型,分为合资和外资公司。合资公司必须要有2名及以上的菲律宾人持股60%及以上,外资公司是外国人持股超过40%,可以没有菲律宾股东,但是需要验资实缴20万美刀,另外sec公司必须要配一名常驻在菲的财务人员。

二、公司的分类:

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资本由普通股和股份组成。股份公司的性质相当于一家外国公司在菲律宾的“子公司”,该外国公司属于一个独立的公司主体,债务责任由菲律宾子公司承担。

非股份公司:非股票公司将不会向其成员发行股份,因为该实体存在于慈善、教育、文化或其他特殊目的。公司名称可以是“基础”作为公司名称的后缀。某些公认的非股份公司可以对捐赠等收入免征所得税。

外国公司:除外资持股比例超过40%外,外资公司与股份公司之间没有差异。外国公司从事某些特殊行业的,不能申请相关许可证。

三、企业相关税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 2020年以来,菲律宾国会通过税务改革(TRAIN法案及CREATE法案)将过去30%的CIT降低至25%; 甚至于2023年以后,总资产不超过 1亿比索(PHP)且年度应税净收入总额不超过 500万比索(PHP)的公司,CIT降低至20%,以提升菲律宾对外资的吸引力,期望破除菲律宾常年作为东盟国家中对外资的吸引力不如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等地之现象。 

最低公司所得税(MCIT)– 如果MCIT大于CIT,则应在运营后的第四个纳税年度缴纳MCIT税款,目前MCIT税率为2%,税额计算是依据年度净收入(annual Gross Income)。

不当累积收入税(IAET)– 不当累积收入税具有惩罚性质,其意在鼓励公司向其股东分配利润,而不是以累积利润不作分配的方式避免缴纳股息税。 因此,菲律宾向公司不当累积的应纳税收入征收10%的不当累积收入税。

增值税VAT)– 进行销售、交换、兑换、租赁货物或财产、提供服务,以及在贸易或商业活动中进口货物的任何实体,均须以12%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印花税(DST)– 针对部分交易及合约须缴纳印花税(Note:公司设立过程,税额最大的项目即为 “新股发行之印花税”)。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3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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