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
为加强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证国境口岸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卫生监督。
二、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的对象
1.口岸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如提供餐饮服务的快餐店、饮品店,或进行食品销售的超市、便利店等。
2.口岸范围内为出入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饮用水服务的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生产航空配餐的企业等。
三、海关如何开展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01日常监督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由2名或2名以上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对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频次
在确保口岸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可以依据风险分析及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评分的结果,对不同类型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级管理,并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A级企业监督频次每6个月不少于1次,B级企业每3个月不少于1次,C级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暂未分级企业每2个月不少于1次。
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场所环境卫生情况,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企业卫生档案(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相关批次的检验合格证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情况;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情况;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等。
02食品安全抽检
对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抽检,包括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等。
03病媒生物监测
监督辖区内企业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媒介控制措施;督导监测单位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掌握港区病媒生物密度和分布情况。监督和指导国境口岸有关部门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对病媒昆虫、啮齿动物进行防除,切实保障口岸公共卫生安全。
04开展普法宣传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国境口岸相关企业从业人员遵守和执行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海关小贴士
如何办理口岸卫生许可证
企业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互联网+海关”全程网上办理,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所需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3.生产原料组成成份、生产设备资料、卫生设施和产品包装材料说明;
4.食品生产单位提交生产用水卫生检验报告;
5.产品卫生标准、产品标识,生产产品的卫生检验结果以及安全卫生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