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一准备工作
(一)企业端网址。
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登录系统→行政审批→国境口岸卫生许可。
注意
使用谷歌或Edge浏览器,不要用ie或微信直接打开。
注意
首次登录需点击下载控件按钮,下载控件到电脑中。
注解
点击下一步控件按钮,开始安装。
注解
(1)点击浏览按钮,选择安装位置。
(2)点击安装按钮,执行安装。
旧系统所注册账户也可在此登录,如忘记用户名密码,可凭营业执照号及注册手机号等信息按系统操作说明找回。
注解
对应填写,完成。
可能出现左侧提示框(如果没有弹窗提示,则说明单位信息核验通过,不需要以下文件)。
需提交人工审核。营业执照、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分别三个文件上传。审核通过会有短信提示。如到期人工审核还没有通过,可以让企业打电话问一下情况010-95198(非所在地海关工作人员审核)。
弹窗原因:因为企业营业执照新注册,市场局那边还没发布网上信息,系统检测不到执照号,只能走人工审核注册。
(二)服务指南下载
进入『服务指南』界面,界面展示所有口岸卫生许可所需要用的附件材料清单。点击需要的附件材料名称,可下载到材料到默认地址。
注意
非常重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空白表、格式要求、填写模板等都有。
二填报说明
普通申请适用于国境口岸从事食品生产(含航空配餐)、食品销售(含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供应)、餐饮服务(食品摊贩除外)、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国境口岸卫生许可。
其中口岸区域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可选择普通申请,也可选择告知承诺制申请。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口岸区域的公共场所(仅限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应选择备案申请。
(一)设立申请。
普通模式和告知承诺制
1. 申请模式(必填)。下拉列表,“普通模式”“告知承诺制申请”不同模式进行选择。
2. 原许可证号(选填)。手动填写原许可证号。
3. 申请海关(必填)。下拉列表,选择对应的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
4. 口岸名称(必填)。下拉列表,选择对应海关辖区内的对应口岸。
5. 法定代表人(必填)。手动填写许可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6. 单位地址(必填)。手动填写许可申请单位地址。
7. 经营地址(必填)。手动填写许可申请单位经营地址。(一证一地)
8. 是否连锁企业(必填)。是否选择,选择“是”,须在下拉选择框中选择连锁企业名称。如列表中无相关企业名称,请选择其他,并在后续文本框中输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应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标准名称。
9. 是否临时经营(必填)。是否选择。
10. 是否通过体系认证、验证(必填)。是否选择,选择“是”,须在文本框中填写体系认证、验证证书号码。对应文本框中填写认证名称1/证书号码1、认证名称2/证书号码2。如某企业同时获得ISO9000、ISO22000、ISO14000质量认证,则填写ISO9000/xxxxxx、ISO22000/ xxxxxx、ISO14000/ xxxxxx,其中xxxxxx为对应证书号码。
11. 经营类别(必填)。如果申请模式为“普通模式”,则出现选择框,在“食品生产” “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中选择。如果申请模式为“告知承诺制申请”,则经营类别只能选择“公共场所”。
12. 经营范围(必填)。选择框,根据选择的“经营类别”自动生成选择框供用户按经营情况勾选”。
注意
(1)点击“清空重选”可对已选择的经营范围进行清空。
(2)选择经营范围后默认展开子项内容,再次点击取消选择并折叠。
注解
(1)经营类别支持多选,经营范围默认为展开所有选项,选择拥有子项的选项时,默认展开全选所有子项,也可单独选择。
(2)选好后,经营范围会显示在经营范围下的文本框中,以便于核对。
(3)“新食品业态”指的是创新的、不在这些可选类别里的。不要乱勾!
(4)勾选填写内容要和上传资料严格一致!!
13. 附件上传(必填)。下拉列表,附件类型中带“*”的为必须上传的附件。
注解
申请信息中选择一个或多个经营类别后,自动带出整合过的需要上传材料,选择不同的附件类型上传申请材料。
注意看提醒!不符合的材料可能无法入库导致海关端查询不到数据无法受理!
注意
填写后,可选择页面上方的“暂存”对数据进行保存,暂存时请勿点击“附件上传”栏下方的“发送”按钮。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向海关发送许可申请。
注意
不要点“发送”!!!
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模式的,如告知承诺书约定在行政审批决定作出后一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企业可在“数据查询”中找到该条数据,点击“编辑”,上传相关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发送”可向海关发送材料。
备案制
1. 申请模式(必填)。下拉列表,选择“备案制”。
2. 是否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填)。勾选是或者否。
3. 经营类别(必填)。选择框,选择“公共场所”。
4. 经营范围(必填)。选择框,根据选择的“经营类别”自动生成选择框。
5. 附件类型(必填)。上传《国境口岸公共场所备案申请表》。
(二)变更申请。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提出变更申请: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经营范围或者地址门牌号改变(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功能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改变,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1. 原许可证号(必填)。手动输入原许可证号或备案号,申请信息会自动录入。
2. 根据变更的内容填写对应的项目。
3. 附件上传(必填)。下拉列表,附件类型中带“*”的为必须上传的附件。
企业申请变更申请,输入原许可证号,系统自动带出原许可申请信息。填写变更内容并上传附件后可点击“暂存”对数据进行暂时存储,点击“申报”向海关发送许可变更申请。
(三)延续申请。
在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人向发证海关书面提出延续申请。
1. 原许可证号(必填)。手动输入原许可证号,申请信息会自动录入。
2. 附件上传(必填)。下拉列表,附件类型中带“*”的为必须上传的附件。
企业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输入原许可证号,系统自动带出原许可申请信息,上传附件后点击可 “暂存”对数据进行暂时存储,点击“申报”向海关发送许可变更申请。
(四)注销申请。
企业可发起注销申请。
被许可人填写原许可证号或备案号,申请信息会自动录入。点击“暂存”后再点击“申报”,向海关发送注销申请。
三办理流程
设立/变更/延期/注销申请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如数据发送至海关端,则企业端显示数据状态为“海关入库成功”;如数据未成功发送至海关端,企业端显示数据状态为“海关入库失败”。
企业端显示状态为“受理通过”“不予受理”“备案通过”“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时,可点击右侧“打印”,查看并下载相关文书。
企业端显示状态为“材料补正”,可点击右侧“打印”,查看并下载《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并点击右侧“编辑”,根据该通知书要求进行材料补正。
行政许可申请在决定之前均可撤回,在对应数据右侧点击“撤回”,撤回申请发送成功数据状态显示为“正在撤回申请”。发送失败,数据状态显示为“撤回申请发送失败”或“撤回申请海关入库失败”。海关端对于企业撤回申请通过后,数据回执显示为“撤回申请成功”。
企业端显示“待整改”,可点击“打印”,查看并下载《卫生监督意见书》或《限期卫生整改通知书》,对不符合项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撰写整改报告,并在左侧目录栏“整改通知”中点击中点击“整改完成,提交海关”报送整改报告和验证文件。海关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
四数据查询
在数据查询模块,企业可对所有的许可申请信息从录入到决定进行全流程查询和管理。
五证书补发
如出现证书遗失,需补发卫生许可证书,可在对应证书信息右侧点击“补发”按钮,上传丢失申明。海关端审核通过同意补发的,企业端显示“补发中”,海关端打印许可证后,企业端显示“待领取新许可证”,企业可至对应海关领取补发的许可证。海关端审核不通过的,企业端显示“证书补发退回”。
二、口岸卫生监督
海关现场卫生监督过程认为需要整改的,向企业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或《限期卫生整改通知书》。企业端显示“待整改”,可点击“打印”,查看并下载《卫生监督意见书》或《限期卫生整改通知书》,对不符合项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撰写整改报告,并在左侧目录栏“整改通知”中点击“整改完成,提交海关”报送整改报告和验证文件,海关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
如果企业着急开业.....
1.账户可提前注册好并填写资料暂存。
2.提交申请的操作请务必在企业现场符合条件后再提交,并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需要什么资料、格式等要求指南里有写,请仔细对照要求提交资料,注意上传资料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严谨填报。
来源:天津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