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波兰注意事项
提单、发票、箱单、产地证(可办理FORM A和CO,具体要哪种看客户要求)和其他客户要求文件(技术说明书、MSDS、危包证等,具体看客户要求)
2、文件要求
所有货品必须备有发票及产地来源证。某些商品或须提交其他文件,例如兽医卫生证明书及卫生合格证明书。波兰进口商办理货品清关手续时,须出具海关课税值申报书、产地来源证、运输单据及统一管理文件。海关根据统一管理文件,以及随附的报关单及产地来源证管制货品的进出口。
统一管理文件是欧盟诸国一致承认的跨境贸易文件。该文件有助于促进欧盟各国的跨境贸易,使进口公司能够凭一份文件就可安排货品从入境口岸运往欧盟各国市场。
3、进口限制
波兰境内所有经济单位均可经营外贸,无需取得政府批准。受配额限制的产品大致上有烟、酒产品及燃料。进口某些农产品、药物、某种能源产品、军事设备等,必须向经济部申请许可。
4、包装要求
所有包装产品或罐装食品必须附有波兰文标签,注明产品成分、营养价值、建议食用日期、生产者名称及地址、产品重量等资料。
5、产品标准
根据波兰的测试规定及认证法例,凡有可能危害消费者安全的本国产及进口产品,或是用于保障生命、维持卫生及保护环境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附贴B标志(B代表bezpieczny,是波兰文「安全」之意)。这类产品包括燃料、机器、家用化学产品、精密电子工程及电机工程仪器、建筑材料及运输工具。
6、寄件清关
寄往波兰的货物清关要求:
(1)商业发票
所有货物随货发票必须为正本原始发票,且必须注明:
①收件方是公司:提供公司注册号。
②收件方是个人:当地人提供个人身证号、外国人提供护照号、出运务必将IOSS税号,申报价值、体现在运单及随货发票上面.
③如寄件人无法提供这①②两项,收件人不配合交进口VAT税的货物有可能直接被退回或者销毁!同时将可能产生高额退回费用等相关杂费,如有费用产生将默认由寄件人承担。
④发票上须有详细的收/发件人信息,包括详细地址/完整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如进口商与收件人非同一个时,还需写明进口商信息。
⑤详细列明货物内容明细,包括详细品名,HS CODE,材质,用途,件数,毛重/净重,单价/总价,币种,单位/数量等。注意英文表述要正确,如HS CODE为Harmonized System Code,而不能使用cusoms code、commodity code等。正确货品价值需分项列出,如货值、运费 FREIGHT CHARGE..、保险INSURANCE等。
⑥需注明原产国、贸易条款(DAP\EXW\CIF)、出口原因(如permanent, repair & return, temporary, gifts)等。
⑦发票号码及日期。
(2)原产地证明书(已在REX系统注册的适格出口商发出的原产地声明或任意出口商对总额不超过6千欧元的货物自行签发的原产地声明)
(3)优惠转运单据
(4)欧盟外部转运单据
(5)货物流转证明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因国家政策、海关要求均会不定时调整,建议提前与进口商沟通确认细节。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如果遇到波兰客户拖欠货款,可先对客户做详细的背调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是否在营,经营、财务等状况,评估催收成功的可能性,自行催收3个月无果时,及早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介入处理,提高回款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