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核注清单与报关单的区别,今天云报关仓储系统为你整理
保税核注清单和报关单的区别
保税货物清单是反映企业生产实际的料号级商品;报关单(备案清单)用于通关,海关审核货物型号,数量,物流,金额,交纳关税及退税的单证,报关单数量需要与核注清单保持一致。
保税核注清单满足海关加工贸易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归并后的报关单(备案清单)满足了简化报关手续的要求,两者是一一对应的。
保税核注清单
作为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和保税系统的专用单证,是所有金关二期保税底帐的进、出、转、存的唯一凭证,也就是建立了金关二期保税底帐的唯一凭证,也就是保税底账的核注功能不再是海关保税底账的唯一凭证。
为何启用保税核注清单
为支持企业料号级管理的要求,可以实现企业料号级管理,通关项号级申报;简化了保税货物流转手续,企业不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后未获得通关收入)、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结转手续的,所有企业不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
在哪里使用保税核注清单?
已经设立金关二期保税底帐的,在办理货物进出境、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监管场所、特殊海关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加工贸易企业间保税货物流(结)转业务的都要用。
保税核注清单商品项目,有哪些原则?
材料:物料号等级物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10位商品编码相同;
(2)申报的计量单位相同;
(3)中文商品名称相同;
(4)相同的货币制度;
(5)同样的来源国。
下列情形不能合并:
(1)根据有关规定,可予保税的消耗性物料与其他保税材料不得合并;
(2)海关或企业因管理需要,认为需要单列的货物,不得归入。
成品: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成品,可以合并:
(1)10位商品编码相同;
(2)申报的计量单位相同;
(3)中文商品名称相同;
(4)相同的货币制度;
(5)同样的最终目的国。
下列情形不能合并:
(1)应纳税的出口商品不得合并;
(2)涉及单耗标准和不涉及单耗标准的料号级成品不得合并;
(3)海关或企业因管理需要,认为需要单列的货物,不得将其合并。
保税核注清单与报关单的联系
为简化保税货物报关手续,金关二期保税核注清单系统启用后,可不再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的情形有:
(1)加工贸易的剩余货物结转。
(2)加工贸易的销毁(处理后无收入)
(3)加工贸易不作为设备结转。
(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区(地)以外的企业间间或进出货物的(由区(场所)内企业申报的)
企业报送保税核注清单后需要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手续的,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数据由保税核注数据归并生成。
保税申报单分为报关和非报关两类。装备解除监督、库存调整类核注清单必须填写“非申报”。
保税核注清单如果申报错了怎么办?
当企业将保税核注清单报送海关后,发现保税核注清单申报有误,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如需撤销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备案清单),其对应的保税申报清单应一并撤销。
(2)不需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或对应报关单(备案清单)未申报的,只能申请撤销。
(3)修改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备案清单)项目涉及保税核注清单修改的,应首先修改该清单,确保清单与报关单(备案清单)一致。
(4)涉及保税底帐数据的报关单、保税核注清单修改项目已备案数据的,应先更改保税底账数据。
(5)对已核销保税底帐的,不得修改、撤销保税核注清单。
(6)海关对保税核注清单数据有布控复核要求的,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撤销保税核注清单。
什么情况下保税核注清单对碰异常影响核销?
1、关联备案编号缺失或错误。
深加工结转或保税流转的核注清单上“关联备案编号”应为对方企业的手(帐)册号。如果“关联备案号码”是空的,或者“关联备案编号”与“备案编号”相同,则不符合申报规范,不能完成对碰。根据以往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或流转情况,重新确认关联备案编号,并向属地海关提交更正申请。
2、关联清单编号丢失或出错。
就金关二期系统手(帐)册之间的深加工结转、保税流转业务,出口核注清单的“关联清单编号”栏应填写相应的进口核注清单编号。如出现关联清单编号栏漏报、填写错误或关联方的进口核注清单有删节重报等特殊情况,企业应提供准确的关联核注清单等资料,向属地海关申请更正。
3、双方清单的法定数量等不一致。
对清单数据进行核对,根据实际货物流转情况,对申报错误的一方企业向属地海关申请修改核注清单,或删单重报。
保税核注清单和报关单的关系学会了吗,其实没懂也没有关系,这个主要是海关仓库更多一些,而上云报关仓储系统,提交报关单申报后,云报关关务系统在线导入生成核注清单,非常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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