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清关所需文件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1、提单
1)巴西清关对于单证的要求必须是正本原件提单,不接受电放;
2)提单上需显示信息:NCM NO.(商品编码)、CNPJ NO.(收货人和通知人企业编码)、包装唛头、包装材质、海运费、收货人处不能显示TO ORDER字样、通知人不允许显示SAME AS CONSIGNEE;
3)若提单上面的Consignee显示为“TO ORDER”,货物将会被海关扣留,直至向巴西海关系统提交收货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完整地址,企业税号CPNJ,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海关才会允许提货;
4)不接受通用货物描述,如:department good, merchandise,Chemical,Dry cargo等,在货物描述处不允许填有货值申明。只能以公尺制的方式正确显示重量,填写货物的净重;
5)寄样到巴西,必须提供客户的CNPJ(公司税号)和客户的CEP(邮政编码)
2、抽检
巴西海关对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方式,即按照绿色、黄色、红色、灰色四种不同颜色分类处理。
1)灰色标识:报关文件、货物和商品价值需经检查后方能通关;
2)红色标识:报关文件和货物需经检查后方能通关;
3)黄色标识:报关文件经检查后方能通关;
4)西瓜标识:根据对报关文件的查验结果将货物归入红色标志或绿色标志;
5)绿色标识: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但是海关官员有权对其重新进行分类。
3、FREE TIME DETENTION 和 FREE TIME DEMURRAGE
FREE TIME DETENTION 指货物抵港后集装箱拖离码头外的免租期;FREE TIME DEMURRAGE 指货物抵港后集装箱在码头内的免租期。两个时间都可以向船公司申请,但为了不造成码头的拥堵,船公司一般只给7天的FREE TIME DEMURRAGE;FREE TIME DETENTION 可根据和船公司的关系去申请,最好可以拿到28天FREE TIME DETENTION甚至更多天数。
巴西的一般做法是,货到港以后,客人会要求代理把柜子拖到码头外附近的TERMINAL去完成清关程序。这样可以充分利用FREE TIME DETENTION。
4、MPORT LICENSE
巴西有自己的HS CODE(海关编码),叫NCM,是不同于中国的海关编码。
对于第一次做巴西业务或者不熟悉巴西市场的客人,最好先找到产品的海关编码,巴西称为NCM NO.。
对照此NO.查询此产品是否需要巴西海关要求提供的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两种。
5、开船日期
货物开船日的时间,以提单上ON BORAD DATE 为准。
6、滞期费
中国出口巴西的货物出运前提前申请目的港免用期:巴西清关时间一般都比较长,而船东在巴西口岸的demurrage(滞期费)很贵。因此在装运前一定要提前向船公司申请目的港免用期,一般可以申请到21-30天的免用时间,否则会在目的港产生高昂的demurrage费用。
7、慎用NOR箱
中国出口巴西的货物慎用NOR箱(冷代干集装箱):有些船公司会提供NOR箱(冷代干集装箱)服务,虽然NOR箱在海运费上会相对便宜,但在目的港冷冻箱的免用期会较普通箱短的多,船公司一般也不接受冷冻箱的免用期申请;另冷冻箱在巴西地区的demurrage收费远远高于普通箱,以H船公司为例,冷冻箱在巴西一般只有4天的免用时间,而demurrage却高达USD170-260每天。
出口巴西可能面临的风险
1、货款拖欠
因为巴西的利率很高,一般企业年利率基本在20%以上,很多企业甚至40%以上。所以对于巴西进口而言,资金成本太高是很多巴西买家不愿意预付货款的主要原因。
而且巴西客户信守合同观念淡薄,同时受巴西贸易保护,他们清关比较麻烦,关税比较高,并且巴西国内金融环境不稳定,货币贬值快。
从下单到出货、海运,货物到达巴西港口,买家铺货,货物销售完毕,巴西客户必须实力雄厚才能在六个月内达成目标。所以当买家资金不够的时候,一定会尽量拖延付款时间,这就是巴西买家拖欠货款的主要原因。
2、无单放货
巴西可以凭提单复印件提货,所以经常发生无单放货,货款风险很高。所以,我们想要与巴西客户合作,要特别谨慎,应该先做好风险管理,才能保证货款可以及时收回。
3、远期D/P交易的风险
D/P即付款交单,是卖方的交单须以买方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如果进口人拒付,就不能从银行取得货运单据,也无法提取单据项下的货物。
拉美商人在进口时常常要求使用D/P远期,在出口中却决不使用D/P远期。而拉美银行尽管使用D/P很普遍,但只使用D/P即期,而对于D/P远期,则认为其本身是矛盾的,故将D/P远期视同D/A。
尽管国际商会在URC522中重申D/P远期将被视为D/P方式,并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但它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通常不能逾越进口国国内法律规定。出口商要正确掌握D/P远期出口货物的船只航程与寄单时间之差(远洋运输大约为15~30天为限),超过此期限可采用D/A方式。
4、弃货风险
对于到港货物,巴西海关规定,货物在到达港口后90天内需办理报关手续,否则,货物将被认定为弃货并拍卖。
对于滞港货物,出口商可以申请退运,但需要向海关证明进口商已拒绝接受货物或不再提货,并承担所有滞港期间产生的费用,如仓储费、滞港费等。如果海关需要出口商提供进口商对退运的许可,而进口商不配合或拒绝提供,出口商仅需提供证据证明即可。
出口商也可以申请转卖滞港货物。出口商需要向海关提供修改后的提单,以新买家为进口商的全套贸易单据,以及书面声明。出口商要声明货物将被转卖给新买家,且新买家会负担货物滞港期间产生的费用。
当然,在申请转运和转卖时,出口商也可以主动承担滞港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
巴西欠款催收:诉讼相关
1、诉讼时效
巴西诉讼时效为5年
2、司法体系
巴西的法律不同于英美法和大陆法,它是葡萄牙法和拿破仑民事法的混合体,中国与巴西之间也无民事或商事司法协助条约作为依据来执行诉讼裁决。
3、注意事项
如果国外债权人在巴西提起诉讼,地点最好选在较大的国际性城市,如圣保罗、里约热内卢,那里的法官通常有比较丰富的商业经验,较少受当地势力的影响。
巴西律师的费用标准不像欧洲国家那样有法律的明确限定,通常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会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在涉及处理与巴西进口商的法律纠纷问题时,要谨慎选择合适的律师。
4、司法程序
在巴西主张债权主要通过三种司法程序,分别为执行诉讼、简易程序和普通诉讼。而在这三种司法程序中,执行诉讼以其时间段、花费少、执行快的优点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国外债权人的债权,其特点如下:
1)诉讼时间短。巴西诉讼程序较为缓慢,普通诉讼程序一般维持五年的时间,而执行诉讼只需1到2年的时间即可拿到胜诉判决。可以说,该程序是在巴西主张债权最为迅速的司法程序。
2)无需交纳诉讼保证金。巴西民事诉讼法典第835节规定,外国公司在巴西进行发律诉讼需向巴西法院缴纳诉讼保证金,以确保外国当事人在法院作出对其不利判决时能够承担被告的律师费和法庭费用。诉讼保证金的金额一般由审理案件的法官决定,通常为诉讼标的的10%~20%。而在“执行诉讼”中,外国公司在法庭提起诉讼无需交纳诉讼保证金,可为外国债权人节省大量资金。
3)能够将扣押财产尽快变现。在“执行诉讼”中,巴西最新的程序修订定可以在线扣押债务人银行账户,另外抵押财产在法院官员评估后可直接移交给债权人充抵债务。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的监督下自行寻找买家将扣押资产变现,从而避免繁冗耗时的公开拍卖。 如果要在巴西采取“执行诉讼”司法程序,债权人必须持有具有“执行程序申请权”的文件。该文件主要包括仲裁裁决、本票、汇票、公司债券和在巴西签署、以葡萄牙文为文本、有两名证大签名的债权证明文件等。
巴西欠款催收:非诉催收
催收机构可以提供面访,圣保罗市可以提供免费面访,但其他城市需要收费。
联系次数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一天内不允许给债务方多次打电话,只能合理得联系债务方。但每个催收公司必须有一名律师作为其合伙人之一。
如果遇到巴西客户拖欠货款,可先对客户做详细的背调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是否在营,经营、财务等状况,评估催收成功的可能性,自行催收3个月无果时,及早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介入处理,提高回款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