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美国的“工作权”法律规定,在集体谈判协议中加入工会安全条款是非法的。工会安全条款要求集体谈判协议涵盖的所有雇员成为工会成员,并支付工会会费作为继续就业的条件。合同中有有效工会安全条款的工会可以坚持要求雇主终止雇用未成为工会成员的个人。
“工作权”法律不允许工会强迫员工缴纳工会会费。“工作权”法律促进结社自由的基本原则,因为工人如果愿意,可以选择成为工会成员,也可以选择不成为工会成员。
另一种模式(称为“无权工作”)要求成员身份作为就业的前提条件,并违反了结社自由的核心原则,因为它迫使雇员成为并保持工会成员的身份,即使他们不愿意这样做。
2 如果工人不愿意,他们是否必须加入一个工会,或创建一个工工会,或成立工人代表小组或委员会?
工人可以选择加入或组成工会,或成立工人代表小组或委员会,但他们没有义务这样做。
3 如果工会在其国家不被认可,或国家法律限制工人组织,组织应该怎么办?
工人应能够建立或加入自己选择的工人组织。在由于受到法律限制而无法建立自由和独立工会的国家,组织应允许工人在尊重法律的同时自由发展替代机制的替代选择。
4 如果我的公司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以公司为理由成立工会的请求,或不考虑与工会合作,是否会影响我的 COC 认证?
如果该组织不允许以公司为理由进行请求,如果这个拒绝是合法有效的,则不会影响其认证。
FSC 和核心劳工规定:
7.5.3 组织尊重工人从事与成立、加入或协助工人组织有关的合法活动的权利,或不这样做的权利,并且不会因工人行使这些权利而对其进行歧视或惩罚。
7.5.4 组织与合法成立的工人组织和/或正式选出的代表真诚地谈判,并尽最大努力达成集体谈判协议。
只要组织尊重其工人参与、加入、组建或协助工人组织有关的合法活动(或不参与)的权利,并且不歧视参加、组建或协助工人组织的人,就不要求允许以公司为理由进行任何形式的请求。如果组织没有违反此要求,则不属于不符合要求。除此之外的任何内容都将包含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要求中。
一个组织考虑或者不考虑与工会合作,那要取决于:
•工人组织或工会是否合法成立,以及
•与工会合作意味着什么。这一要求是组织“本着真诚并尽最大努力进行谈判”以达成集体谈判协议。它不涉及与工会“合作”有关的其他活动,这些活动可能由该国不同的法律安排或要求所涵盖。
5 我们有一封关于员工在开始雇佣关系时自愿加入工会的信,然后这封信被提交到工会,通知他们希望加入的员工。这是否足以证明结社自由?
这些信件可以作为证据的一部分,证明符合工人的结社自由。
6 工会官员是否需要积极参与公司的 FSC 体系?还是仅仅知道就够了?
工会官员或代表无需积极参与公司的 FSC 体系中有关结社自由的要求。但公司可以选择让他们参与,作为他们实施核心劳工要求的一部分。
# 核心劳工要求中的自我评估
1 自我评估是否有不同的语言版本?
自我评估有英文和西班牙文版本。要了解您适用的语言版本是否可用,请访问您的国家
或地区办事处网页(
自我评估模板包含在监管链标 FSC-STD-40-004 中。中文版本链接
这方面没有限制。该标准只要求证书持有者制定一份自我评估,并在审核前提供给认证
机构。组织如何制定自我评估没有规定。如果组织认为有必要,可以雇佣咨询公司或聘
请外部顾问进行开发,也可以自己制定。这根本上是一个能力问题。
4 自我评估是否必须在审核前发送给认证机构?
是的。
5 在审核前提交自我评估是否有截止日期?
没有,自我评估应该在审核之前发送,但没有给出截止日期。理想情况下,它应该以这
样一种方式发送,即审核员可以审查它,查看证据,并相应地规划审核时间。这将节省
审核员和组织的时间和精力,否则,如果不及时向认证机构提供自我评估,这将意味着
更多的时间和成本。
6 自我评估是否适用于分包商?如果分包商没有 FSC 认证,并且正在与该公司实施的外 包是低风险,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产品将会送回证书持有者处进行最终销售,所有权不会改变。这种情况是否仍需要评估核心劳工要求?
是的,自我评估适用于分包商,即使他们是“低风险”。你必须证明你已经履行尽职调
查,检查你的分包商是否符合核心劳工要求。外包给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活动属于组织的
CoC 证书的范围,并包括在认证机构的评估中。
7 如果我们的分包商不符合任何核心劳工要求,我们的证书会被暂停吗?CoC 证书持有者 和分包商之间预期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结束分包是否意味着结束证书的暂停?这样做符合道德标准吗?
确保分包商符合核心劳工要求是证书持有者的责任,就像确保其符合产销监管链标准
(FSC-STD-40-004)的所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一样。这是分包商协议中应包含的内容。如果分包商违反了核心劳工要求,则组织违反了核心劳工要求,将被开具不符合项。这取
决于组织如何解决他们的不符合项。 8 自我评估是否应包括文件(证据)的链接以供审查?
这不是必需的,但建议包含所有文档的链接。
9 我们多久需要完成一次自我评估?
作为每次审核的一部分,自我评估需要至少每年完成一次。此外,应在认证范围发生任
何变化时更新。
10 我们是否需要让外包公司或承包商完成自我评估?或者是否需要我们在自我评估中加入他们的证据?或者外包协议是否适用,外包公司是否不再需要回答自我评估的问题?
组织需要将外包公司或承包商纳入其自我评估中。对于每个分包商,这可以是整合的,
也可以是单独的。在所有情况下,自我评估都需要显示组织(或分包商)如何满足核心
劳工要求和符合性证据。
11 非 FSC 认证的承包商是否也需要制定一份政策声明,进行自我评估,并在组织对承包商的审核期间有证据证明其符合认证组织的要求?
他们可以,但并不是他们的义务。这项义务由 FSC 认证的组织承担。
12 是否要求组织的 FSC 供应商提供 FSC 核心劳工要求(自我评估、政策等)的文件?
不需要。
13 进行多地点认证的组织必须完成一次自我评估还是每个地点都要完成一次自我评估?
自我评估可以针对整个组织进行,也可以针对每个地点单独完成。不过,如果对每个地 点进行单独的自我评估,可能会更加实际和有用。 14 联合认证的 CoC 证书持有者是否必须通过审核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自我评估?或者他们是否可以使用基于风险的方法进行评估?
中央办公室负责维护产销监管链体系,并确保参与的地点符合相关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
的要求。联合认证经理必须确保所有联合体成员都符合核心劳工要求,自我评估可以针
对特定成员,也可以在联合体层面完成。最终,认证机构需要检查其具体的详细程度,
以确定这是否足够。
中心办公室:在多地点或联合认证内确定的中心职能部门(如办公室,部门或人),通
过该中心职能部门履行对认证机构的责任。中心办公室为产销监管链体系负责,确保证
书范围内的参与地点能满足相应的监管链认证标准要求。
4.2 中心办公室应负责确保认证范围内的所有参与地点满足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中心办公室应证明其管理系统的能力,以及技术和人力资源,证明其可以不断和有效地管理认证范围内的参与地点数量。
15 我们公司每年由第三方就自愿性社会体系进行审核,我们能否利用这些审核的证据证明符合 FSC 的核心劳工要求?
如适用,您可以使用符合其他自愿性社会体系的证据来满足 FSC 核心劳工要求。但是,认证机构需要决定提交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符合性。
16 自我评估应该由谁来签署?公司管理者代表或公司 FSC 体系的负责人?
组织中能够全权负责其是否符合所有 FSC 认证要求的管理者代表应签署自我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