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化妆品与人体直接接触,因此其使用的安全性取决于由授权认可中心进行的化妆品强制性EAC认证的可用性。
制造商和私营企业家应了解,对于合法销售,化妆品的某些部分必须按照化妆品TR CU 009/2011以质量声明的形式进行强制性认证。该要求涵盖了《条例》中列出的13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化妆品。根据程序的结果,为化妆品签发SGR(国家注册证书)
海关联盟技术关于化妆品EAC认证条例TR CU(CUTR)009/2011,对化妆品认证范围涵盖如下:
①化妆产品用于皮肤护理、身体护理,头发,指甲,嘴唇,眼周的。
②解决问题皮肤的产品,例如防晒用品、磨砂膏,含有植物提取物的产品,果酸及其衍生物。
③化妆品用于产生或防止异味的。
④化妆品卫生用品,作用于头发,面部和身体的,化妆品擦拭巾、修指甲和修脚用化妆品。
⑤香料液体产品。
⑥身体、头发造型用品。
⑦口腔卫生方法,除含氟口腔卫生用品外,其氟化物质量分数*过0.15%(液体口腔卫用品为0.05%)
EAC认证流程如下:
1. 确认出口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和产品海关代码;
2. 决定认证方案;
3. 提交产品俄文资料和技术文件、测试报告及与独联体国家供货合同;
4. 进行产品测试和质量体系审核(如有必要);
5. 初次审核不合格将到生产工厂根据机构专家意见修改产品资料文件或质量体系文件
6. 申请上确认草稿准确无误,反馈给机构;
7. 在官网进行备案,(证书签发)
8. 在产品铭牌上粘贴EAC认证标记,凭证书复印件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