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的标签标注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进口化妆品应有中文标签标识注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成分,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净含量,保质期,注意事项等。
产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如XXX(商标名)滋润(通用名)乳液(属性名)。
原产国(地区)
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必须标注原产国或地区(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
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化妆品应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进口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
目前国家对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有卫生许可备案文号,编码规则:国妆备进字J+4位年份+4-5位顺序号/国妆网备进字+省份简称+4位年份+6位顺序号
国妆备进字JXXX 或 国妆网备进字(粤)XXX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有批准文号,编码规则:国妆特进字J+4位年份+4位顺序号
国妆特进字JXXX
保质期
“保质期”的标注方式有两种:
1.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2.两种标注方式配套使用,可任选一种。
成分
重点关注化妆品标签的“成分”,它是按照加入量依次排列的,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成分加入量小于或等于1%的成分,以任意排列进行标识。
在我国,化妆品是要求全成分标识的,我们选择产品时要注意成分,看成分来选购心仪的化妆品。在看成分时,重点看“功效成分”,举个例子,想要美白功效的,可选择现在市面上常见的有美白功效的成分如“烟酰胺”、“抗坏血酸”、“熊果苷”等的化妆品,想要有保湿功效的可选择如含“透明质酸”、“泛醇”等成分的化妆品。
净含量
“净含量”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展示面或可视面上。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是对安全警告用语标注的要求,凡法律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标注安全警告用语。
如加了某些特定成分(如水杨酸)的化妆品时,应标注“含水杨酸,三岁以下儿童勿用”。
特别提醒
化妆品不是药品,其作用较为缓和,一般不可能快速显效,不要被虚假、夸大及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效果的宣传所误导。取得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化妆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以上产品标签不包括口腔护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