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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公开议付)
公开议付(unrestricted negotiation)亦称自由议付。凡公开议付信用证,一般来讲在信用证的议付条款中须注明“公开议付”(free negotiation)字样。但有的信用证不载明此字样,而载明“邀请”(invitation)或“建议”(order)公开议付条款。
开证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是通过其承诺条款(undertaking clause)或称保证条款来表达其公开议付的功能。凡信用证中列有如下承诺条款的,皆为公开议付:
本银行(开证银行)向出票人、背书人及正当持票人保证,凡依本信用证所列条款开具的汇票,于提交时承担付款责任。
凡依本信用证条款开具并提示汇票 ,本银行保证对其出票人、背书人和正当持票人于交单时承兑付款。
本信用证项下签发的汇票并符合信用证所列条款,则其出票人、背书人、及正当持票人于19__年_ 月_日以前向议付银行提示议付,开证银行保证于提交单据时付清票款。
本银行向出票人、背书人及正当持票人表示同意,凡依本信用证所列条款开具的汇票,向本银行提示时。到期即予以付清票款。
邀请公开议付的条款系指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作出保证或承诺,凡汇票出票人、背书人或正当持票人,持有按信用证所列条款而签发汇票者,付款银行届时予以付款。此条款系付款银行向持票人发出普遍的、公开的、自由议付的书面邀请。凡开具公开议付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来讲系信誉好,手续简便,银行费用较低的银行。
凡签发公开议付汇票的受益人,必然收取外汇,采用公开议付方式,对出票人选择议付银行的自由度较大,而且收汇结算比较快速和方便。
识别公开议付、限定议付和不许议付诸功能:
凡在信用证中未注明有关公开议付(oen negotiation)或限定议付(restricted negotiation)字样者,皆视为付款取单的直接信用证(straight credit),不允许任何银行予以议付,此种信用证称不许议付信用证。
开证银行根据什么规定,按信用证条款项下,由受益人签发的汇票可以:
公开议付,即欢迎任何银行予以议付:
限定议付,即只限定指名由某一银行议付;
不许议付,即不许任何银行予以议付,只许由付款银行付款取单。
关于三种方式,取何种方式为宜,这取决于进口商资金周转的实际情况、开证银行的信誉及进出口商双方经谈判而同意的议付方式而定。
若开证银行是信誉好,资金雄厚的名牌银行,所开具的信用证为公开议付方式,则任何银行都可议付,拓展银行业务并可收取银行费用。
若开证银行希望自己掌握审单,减少风险,则指定其分理银行、代理银行经办并从严予以办理,但开证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一般来讲,采取限定银行议付方式。
若进口商将欲支付的货款,已存入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如通知银行),则开证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一般来讲,应采用直接信用证项下,付款赎单的方式,以减少汇票及单据的周转程序并可节约银行费用。
直接信用证的功能:
1. 本银行向贵公司(受益人)表示同意,凡依本信用证条款规定所开具的汇票与单据,于到期提交付款银行时应予以付款。
2. 本银行保证,凡按本信用证开具的汇票, 于到期时,将予以付款。
3. 凡开具的汇票完全符合本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经向付款银行提示并提交本信用证所规定的有关单据,本银行同意向贵方履行付款责任。
4. 根据本信用证开具的汇票和单据,完全符合本信用证条款并及时提交,本银行保证向贵方履行付款责任。
直接信用证通常规定受益人所在地的通知银行兼付款银行,而且付款银行直接付款的对象仅限受益人,此乃直接信用证的特征。直接信用证项下的由通知银行兼付款银行或另外指定银行对汇票予以付款,而付款银行一经付款,则无权追索。
在国际贸易的实务中于何种情况和条件下,采用限定议付、公开议付或直接付款,应视贸易方式而定。
2015-04-28 242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2)
我要向AI提问
AI回答:
在实际情况下,选择信用证的议付方式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进出口双方的实际情况、支付方式、银行的信誉和费用等。一般来说,如果开证银行信誉好、资金充足,可以选择公开议付方式,拓展银行业务并可收取银行费用;如果开证银行希望自己掌握审单、减少风险,则采取限定银行议付方式;如果进口商将欲支付的货款已存入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则应采用直接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赎单方式,以减少汇票及单据的周转程序并可节约银行费用。在选择议付方式时,双方需要协商并参考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惯例,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2023-06-06
追问:
  • Kimberly
    学习了 虽然现在用不到
    2015-04-28
  • liufanfeiyang
    最怕结算了,真的好头疼,脑袋不够用
    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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