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过程中的付款和财务问题请教
Edgar.velayarce
概况:我国内公司预向缅甸购绿豆芝麻等农副产品给越南.我公司扮演中间商,算是转口贸易吧?
我公司跟缅甸签货物的合同,跟越南签订销货物的合同,缅甸直接发货到越南,越南清关销.
付款:先由越南支付定金----到后国内支付给缅甸; 发货后越南支付尾款----到后国内支付给缅甸,完成贸易.
问题:1. 付款是属于先后付吧,需要跟外管局备案之类的吗?听说只要不超过20%就可以不用,这个20%的计算基数是哪个?
2. 付款的时候我们需要出具什么资料给银行才可以付款?
3. 缅甸出具的单据上,货人是写越南公司还是写to order? 通知方呢?是写越南公司还是写中国我们的公司? 如果是写什么公司,是不是用我们背书的动作?能不能直接写越南公司的信息并由缅甸直接寄给越南?
4. 由于这些操作在国内的只有付款一个动作,关于税务要怎么?只是交一个企业所得税吗?税率是33%还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