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30号文是怎么回事,有人知道吗?

Pablo.Colfer
自己有个离岸公司账户,但一直以来都是和公司合作。 刚刚接到公司通知说什么按国税30号文,从8月1号起,从离岸账户打钱过来的,和汇款方和货方不是同一国的,都不能保证有退税。 真是要命啊,8月份恰好集中了3个要出货的单子,一个是客人直接打钱到公司的,说这个没事。一个是客人先打钱到我离岸账户的,还一个是香港贸易公司打钱的但最终货人及目的地是巴西(香港贸易公司的巴西客人),说后2票不能保证会有退税。没退税的话就亏大了啊。。。。。。 请问有人了解这个吗,能说下是怎么回事吗?先谢了!
2013-08-20 84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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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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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国税30号文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跨境应税行为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第30号》。该公告规定,对于从中国大陆境外汇入的货物或服务,如未能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不能享受出口退税。

针对你提到的情况,如果你的离岸公司账户从8月1日后向中国大陆境内汇款,且货源和最终目的地不在同一国家,根据该规定,可能无法享受出口退税。建议你先向公司了解具体情况,是否有其他可行的方案,如修改汇款方式或重新安排货源。同时可以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的意见,以更好地了解如何遵守相关规定、降低风险。
2023-06-27
追问:
  • 邱大伟
    你叫乌克兰,俄罗斯那些发到其他国家转运的怎么啊,还有客户指定货交香港的怎么呢,呵呵
    2013-08-23
  • raphael.smith
    只要贸易是真实的,汇款方和货方不是同一国的,写个情况说明就有退税。
    2013-08-22
  • jennifer9
    你好,是有这个文件的,但是那是针对汇为B类或者C类的企业,

    我司汇为A类企业,完全没有影响的,有需要可以我,上面有Q
    2013-08-22
  • Lensi.Zou
    多谢了
    2013-08-21
  • 王军
    可以看看这个:zllpmyyjjjjjyb=?xl ... Bfilter%3Dhighlight
    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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