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客户拼柜的柜子已经到港安排清关,我们条款是EXW 并以此提供CI和PL,现在客户那边要求你们提供GST号并且改成门到门,这个肯定是不能答应客户的呀。如果你们改成这样子的话,到时是有可能产生了这些费用都是要你们这边来进行承担,澳洲GST是澳洲的商品及服务税的简称,全称是Goods and Services Tax,卖家企业在澳洲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相关活动的时候才需要缴纳(与个人直接收入不挂钩),GST税率一般是销售额的10%,这个你们并不是直接在澳洲销售不应该是由你们来进行提供的。
你们作为供应商是没有这个GST号的,这个就有点像我们国内的VAT增值税一样的东西,你们是做的EXW,所谓的EXW就是出厂价,离开了你们工厂门口就完成了交货了。现在客户要求你们更改成门到门,还要你们提供GST,也就是意味着要你们做清关还需要你们来进行缴税了,澳洲GST是澳洲的商品及服务税的简称,全称是Goods and Services Tax,这个是卖家企业在澳洲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相关活动的时候才需要缴纳的,但是你们这个交易并不涉及到在澳洲销售货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