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单出口,有何危害?
单出口不知道大家是否理解其含义,它就是指没有进出口资格的行业或者个人挂靠有进出口资格的外贸公司,借着外贸公司的名义进行进出口的,过程由外贸公司向个人或者单位报关单以及出口时的核销单证,,交易进行以后,将回的货物报关单,,委托书等等出口单证转给企业申请退税。大家必须要了解的是这种法是违法的。
它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一些便利性,很多的外贸出口公司都是打着自营的旗号出口,在不用承担结汇风险,出口货物的质量问题,以及到期是否会结汇等等的风险,所以出口企业其实并没有参与这一过程,仅仅是被别人借用,但是很多人就动了歪脑筋,在进出口货物时自己私底下非法操作,从货物的出口一直到结算的整个过程,骗取国家退税。这一行为很大程度上扰乱了国家的正常秩序。是骗税行为疯狂。
其实国家税务法对单出口早就有明文规定,税法就就明确提到外贸的出口企业如果将白出口报关单包括核销单证等等交给除签署合同方就是自己的贸易对象之外的其他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的,其行为就是属于不规范的出口业务,是违法的行为。
税法规定,如果外贸出口企业进行了上述行为的操作,不可以想税务机关申请理货物的退税,如果被查出来的,退回的税款将会被追回,以后此外贸公司都不可在理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按照国家发出处相应的罚款,数额巨大的构成犯罪的,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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