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么多ups 到付帐户拒付后, ups及公司向发货人追索的帖子, 终于让我遇上了.
因为谁都可能是下一个, 外贸人团结起来吧! 从法律上打倒"货人不付款,由发货人付款的所谓行规"
各位看官,以下是来龙去脉.
本厂今年4月份发送一批货物给瑞士客户,??客户货款已经入帐, 并了ups的到付账号,觉得瑞士应该都是讲信用的君子,感觉一片坦途. 发货后2~3天,从ups网站上查到客户没有签, 一周后看到客户拒, ups已经送了两次.
和客户email, 客户说ups的到付运费太贵,算起来没有利润,不要货了; 我及时和ups深圳销, 并达成了改为预付,(便宜几千元左右),并且我方支付部分运费的方案,客户把其余的运费汇过来. 客户也同意了.
ups深圳销说,上海公司会fax文件给我,这需要一段时间,签字后就可以改预付.
一个月了,也没有等到ups的文件;再查ups网站, 显示客户已经货了.
八月份, ups发来催款函,要求我方支付运费16000多元.
九月份, 发来第二次催款函
我电话向ups的财务经理阐述以下三点理由:
1:ups没有就到付帐户的风险尽告知义务
2:我没有与ups 签订保函
3:ups发信用不良的客户风险,不能转嫁到发货人
ups财务经理没有表示任何意见。
十二月五日,到ups委托的律师邮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