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说来话长,我公司2个月前出口了一批货物,当时先是给客户传真的单据,然后寄送的正本. 当时传真完单据发现单据上金额处少打了一个0,所以寄送正本的时候改过来给寄送了.客户清关也没有遇到什么问题.??但是现在客户付款的时候,居然用的是传真的那份错误的金额给我们打款,我们找他们理论,他们说没发现错误.??现在他们让我们出具一份原金额90%的,好让他们把剩余款打过来. 请问这样对我们有什么不利之处么?? ?如果我们要求让他们把原寄回来,再给他们寄90%原款的,可以么?这样有什么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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