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
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RCEP的建成,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一个世界上最大的自贸区诞生了。
什么是经核准出口商
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指能够熟练运用原产地规则的企业,经过海关核准可以自行出具原产地证明,并且享受关税减让的一种制度,即自贸协定项下进口人向海关申报时,可凭出口方“经核准出口商”作出其货物符合相关原产地规则的声明享受优惠关税待遇,未获得“经核准出口商”资格的企业仍需向签证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
经核准出口商可获得哪些优惠
在泛欧原产地规则体系中,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与“经核准出口商”制度进行了紧密结合,企业获得海关授予的“经核准出口商”资格并取得注册编码后,在所有自贸协定项下均无需申领原产地证书,且同时享有其他出口便利优惠。目前我国仅在中瑞(士)、中冰(岛)、中-毛(里求斯)三个协定下可以享受“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的便利优惠。
举个例子:
该商品因为物流时间原因,较难在申报时直接享惠,通常征保放行后补证。RCEP正式实施以后,如果韩国B公司可以依照核准出口商的国内法律出具原产地声明,则该货物可以正常享受RCEP的优惠关税待遇。
RCEP经核准出口商义务
如何取得RCEP经核准出口商资格
《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一经实施,其适用范围将不仅限于已生效的自贸协定,还将覆盖包括RCEP及未来将签署的协定。目前各自贸协定对经核准出口商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以RCEP为例,协定对“经核准的出口商”认定条件规定如下:
以上条件中,对何谓“了解RCEP原产地规则”、怎样算“风险管理合规记录良好”、什么样的制度属于“具备完善的记账和簿记制度”没有具体规定,而是留给各缔约国自行制定。
RCEP经核准出口商认定标准和程序
RCEP经核准出口商认定自主管海关制发认定文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RCEP经核准出口商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主管海关申请续展认定。每次续展认定的有效期为3年,自该认定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程序的,注销其RCEP经核准出口商认定。
RCEP成员国和中国海关AEO互认情况
RCEP经核准出口商认定流程
备注:适用于我国签订优惠贸易协定中允许缔约方“经核准出口商”出具原产地声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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