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老客户帮我们转介绍了一个待办年审的客户,给客户公司查册的时候,发现该公司已经被除名,客户觉得莫名其妙,意料之外的除名显然会给很多企业人士带来莫大的困扰,今天盛世就给大家分享导致香港公司被除名的原因有哪些?如何避免?被除名的公司还能恢复么?
香港公司被除名,原因通常有:
1. 不按规定进行年审。
年度审核是维持公司正常运作的一种方式,若香港公司超过注册日不进行年审,多次收到政府传票也没有去处理;则会发生罚款甚至除名,同时公司已开立的帐户被冻结,资金无法取出。许多香港公司也因此被除名。
2. 没有按照规定进行SCR备案
SCR备案这一规定至今已有3年多时间,香港企业对SCR仍存侥幸心理,经常有公司因为没有备存SCR而被注册处罚款。如遭到注册处的检控,每间公司被判处8000元至20000不等的罚款。
3. 不按规定挂水牌
香港注册处会不定时派员工到公司登记所在的地址巡视,若发现公司名称未出现在水牌上,将会产生罚款。
除以上三大情形外,还可能有下列行为导致香港公司被除名:
1. 不做KYC。
2. 企业违法经营,经司法机关核实。
3. 公司名称与其他公司名称过份相似,对方已提出控告,而注册处也发出了通知,你还没有处理。
4. 秘书公司没有执照,也可能导致香港公司被除名。
香港公司因年审没有办理或者其他方面原因给除册后,怎样才能恢复使用。以下是关于香港公司恢复的条件及流程。
一、税局注销中恢复
香港公司已经向注册处递交暂停信和向税局递交注销表单,税局正在注销中。
恢复方式:
1、向税局递交不注销解释信。
2、补交商业登记证费用
3、向注册处递交恢复信,补交周年申报表费用和罚款
4、在公司周年日向注册处递交恢复信,无需缴纳罚款
二、香港公司注册处注销中恢复
税务注销完成发出不发对撤销通知书,已向注册处递交NDR1和不反对撤销通知书。
恢复方式:
1、向注册处递交不注销解释信和恢复信。
2、补交商业登记证费用3、补交周年申报表费用和罚款
三、注册处除册中恢复
1、补交周年申报表。
2、补交周年申报表费用和罚款
四、注册处除册后恢复
被注册处长提出注册而解散的香港公司,符合载于新条例第761条的条件,可申请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
行政方式恢复香港公司的条件
1.在申请提出时,并在该公司的名称从公司登记册提出前的6个月内的任何时间,该公司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
2.申请人须已向处长交付有光文件,已使处长备存的记录能反映该公司的情况;
3.处长认为合适而附加的任何其它条件;
4.申请须是由香港公司的董事或成员提出;
5.申请须在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
五、正式注销后恢复
申请注册而解散的香港公司,符合载于新条例第765条的条件,可向原讼法庭申请恢复注册。
注册方式恢复香港公司的条件
1.公司的名称已根据第746、747或748条从公司登记册剔除,而该公司已根据该条解散;
2.公司已根据第751条撤销注册及解散;
3.处长人文合适而附加的热河其它条件;
4.申请须是由香港公司的董事、成员或债权人提出;
5.申请须在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
注册香港公司前后都需要悉心处理,按时办理年审报税,合法经营,这样才能维持公司正常存续!把香港公司维护好,要是考虑不经营了,就将公司注销,不然后面香港公司被除名了,不管是去恢复还是对自身的影响都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