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Fear of God
品牌介绍:
FEAR OF GOD简称FOG,是Jerry Lorenzo于2013年在美国洛杉矶创立的街头潮牌,品牌融合了时尚元素与街头风格,被Justin Bieber、Rihanna等明星带货之后更是大火。品牌主营各类服饰衣帽、包包、鞋子、饰品等。
另外,FEAR OF GOD还会经常联合Nike、Convers、Vans等品牌推出各种联名款。
案件参数:
案件号:21-cv-3894
起诉时间:2021/7/22
原告品牌:Fear of God
品牌方:Fear of God, LLC
律所:GBC
商标注册:
主要是文字商标容易造成侵权,Fog Fear of God、Fear of God
刊登举例:
02
▶环太平洋 Pacific Rim
品牌介绍:
传奇影业创建于2000年,是美国独立的电影制片公司。母公司为传奇娱乐,总部坐落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伯班克市。
案件参数:
案件号:21-cv-3592
起诉时间:2021/7/7
原告品牌:环太平洋 Pacific Rim
品牌方:Legend Pictures, LLC
律所:Keith
商标注册:
PACIFIC RIM UPRISING、PACIFIC RIM
刊登举例:
03
▶鬼爪 Monster Energy
品牌介绍:
早期产品是功能饮料,目前涵盖箱包,衣服,骑行设备等其他领域。其标志性的三条抓痕图案(鬼爪),即使没有任何Monster Energy字样,但用了这个图案肯定也是不可以的。
案件参数:
案件号:21-cv-3534
起诉时间:2021/7/1
品牌方:Monster Energy Company
起诉类型:商标
代理律所:GBC
商标注册:
“魔爪”标志是MONSTER ENERGY的灵魂标志,除了本身的饮料产品,几乎还出现在所有周边产品中,同时也在美国注册了多个类别商标保护,如9类、14类、16类、18类、21类、25类等涵盖保护了贴纸、电子3C、首饰、箱包、水瓶、服装等多个产品。
刊登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