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申报2021国家进口贴息补贴申请的相关工作:
申报时间:2021年07月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号—8月31号………烦请注意,企业申报贴息/奖励的时效性!
申报项目:国家进口贴息商务部与财政部颁发
申报部门联系人:苏经理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55号)精神,现组织2021年省级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2、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江苏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8版)》(苏商贸[2018]359号,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见附件1)。
3、进口符合目录产品的,申请贴息的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符合目录技术的,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4、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是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是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5、对已经申报国家进口贴息的项目和已经申报省内其它外贸发展资金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6、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guowuyuan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7、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3号)。
二、贴息支持方式
1、贴息本金。以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或产品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
2、贴息率不高于贴息清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醉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基准利率。
3、省财政厅和商务厅在年度进口贴息资金总额内确定贴息系数,核定进口贴息资金金额。单个企业进口贴息资金醉高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贴息资金申报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还应说明企业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拖欠政府性基金、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或技术是否享受其他财政资助等,《企业进口贴息资金申报说明》(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表3)及电子数据。
4、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5、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对电子报关且报关单上无签发日期的,需同时提供签有批准日期的关税申报表、免税单等其他证明已完成通关手续的有效材料。
6、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款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
7、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8、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4)
三、申报材料填列要求
1、企业填报《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时,应按各报关单列明的项目独立填报,不得将相同商品合计填报。进口技术的,在“海关报关单号/技术合同号”栏中填写技术合同号;进口产品的,准确填写18位海关报关单号。“备注”栏中须注明产品或技术在《目录》中对应的具体序号及产品原产国(地区)。
2、《目录》中对进口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在“商品技术规格”栏内,填写该产品对应的实际参数,并注明参数在所附材料中的页码。如果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中未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等相应证明材料。
3、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在填报《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时,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所用汇率。折算率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18年第12期《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均要加盖企业公章,要求字迹清楚、复印件完整清晰、装订成册并编有页码,并请于5月17日前报送至商务局939办公室(企业将申报材料送商务局审核时,需携带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