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及出口退税率
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对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及出口退税率做调整:
●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
●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扩大钢铁资源进口,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引导钢铁行业降低能源消耗总量,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钢铁产品进口关税调整表,主要调整进口暂定税率,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
以下为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主要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