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专利申请
“如何认定非正常专利申请?如何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申请后是否可以退费?如何退费?”等问题也摆在了申请人面前。近日,国知局通过网站互动回应了这些问题。
何为非正常专利申请?
问题内容:
近日接到我市专利局通知,在申请的专利中有“非正常专利申请”,不知何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如进行申诉如何写情况说明?在进行申诉过程中是否有具体要求、格式等?
答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对我局的认定结论存在异议,可以准备详细的意见陈述和充分的书面证据,通过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递交至我局。
关于非正常申请的具体流程问题
问题内容:
对于非正常申请的专利文件有两个问题请帮忙解答:1.对于存在非正常申请问题的专利文件是否会出具官文?2.该官文是传送给申请人还是代理公司?3.是否可以针对该官文进行意见陈述?4.意见陈述书通过何种方式提交?
答复内容:
按照工作职能,我局将发现的非正常专利申请通报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由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督导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进行整改。如果您对我局的认定结论存在异议,可以准备详细的意见陈述和充分的书面证据,通过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递交至我局。
关于已申请专利如何撤回?
问题内容:
1.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如何撤回?2.申请时缴纳的费用能否退回?
答复内容: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专利代理机构和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如为电子申请,应提交电子文件。
只有多缴、错缴、重缴的费用才能退回,正常缴纳的申请费是无法退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