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是从报关货代等业务发展壮大而来,离不开这些最基本的业务形态。随着海关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关务行业的需求不断扩展,关务的范围和内容也随之不断更新扩容。

新关务的范畴当然离不开报关、货代的基础,但涉及的服务对象(企业、个人)在不断扩大,提供的服务内容在不断增加(代理、咨询)。如果我们留心观察,会发现新关务涉及到越来越多的人,渗透到越来越广的领域,处处留心皆关务。

三个支架

支架,在这里指一种医疗器械,通过导管沿血管放置到心脏病人的心脏血管堵塞处,撑开后起到扩张血管的作用。

假设有人在国外旅行期间突发心脏病,为救命,医生放置了三个支架。现在,这个人回国要过海关,请问:身体里的这三个支架,要不要向海关申报?

首先,这与许多报关、货代行业的从业者或者在校学生掌握的关务知识面有一定的距离,并不属于货运通关领域,而是与海关三大监管对象(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之中的“物品”相关。但是,无可否认,这也属于关务的范畴。

其次,在这个问题里,一方是海关,另一方却不是传统关务业务中最常见的进出口企业,而是旅客,说明即使是不做任何进出口贸易的个人,依然会遇到关务方面的问题。

最后,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会发现,无论是多年的关务从业者、海关的关员,还是没有任何关务知识基础的人,都会有自己的意见,而且,是针锋相对的意见。

一方面,按照现行的海关规定,进境旅客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范围有规定:

进出境旅客需填写的《申报单》进境旅客应当申报的物品范围

按照现有的规定,当三个支架属于“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时,应当向海关申报;

另一方面,一旦确定了“应当申报”的前提,自然引申出“没有申报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后果在这个问题的环境下则让人难以接受。我们在讨论中见到的持“不应当申报”意见的一方多数是海关关员的现象,正是体现了这种情理上难以接受的焦点所在。

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是“法与情的冲突”这个古老话题在关务实践中的又一实例:按照规定应当申报,但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真正出现这样不近人情的状况,于是希望能够从规定层面解释为“不应当申报”,帮助实际执法人员摆脱困境。

皮卡非卡

我们曾经在《“皮卡非卡”面面观》里介绍过这个问题,之所以认为这个问题值得关注和讨论,是因为并没有哪个部门有明显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应当指摘的情况,但确实有人(进口商、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卡车与轿车的不同归类在税种、税率方面的不同影响卡车与轿车的不同归类在交管方面的不同待遇

这不是海关一个部门的事,也可以说不是传统关务领域的业务能够完全涵盖的,当传统的关务行业遇到这样的问题,很难只凭借报关、货代等专业知识提供解决方案。

事实上不只是关务行业,在其他的行业(法律、咨询)中也很难找到一个行业可以独立解决问题。

我们也没有成熟的解决方案可以提供,因为在能够想象得到的范围里,维护受到损害的利益,至少需要海关、交管部门的协同努力,需要海关归类意见与交管政策乃至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一致,这些工作是进口商或者消费者无法完成却又迫切需要的,呼唤政府部门跨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真正为进口商和消费者的利益考虑,同时,这也是提高政府部门治理能力的一个好机会。

在这两个“小故事”中,都有海关的影子,但又都不是传统的报关、货代业务可以解决的,说明新关务涉及到越来越多的人,渗透到越来越广的领域,单纯依靠报关、货代的知识或许难以应对新关务的要求。

只要保持对专业的好奇心和兴趣,将会发现很多比这两个“小故事”更有意思的问题等着你去解决,只要保持钻研的劲头和能力,也将收获更多解决问题的快乐和成就感。

如果说对新关务更多的期待是在“仰望星空”,那么,从业过程中持续不断地把报关、货代的基础知识学牢、用好,就是在“脚踏实地”,会支撑大家有更加持久的力量探究更广阔的星空。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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