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丹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不丹商标异议的行政主管机构为经济事务部下属的工业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Division,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负责商标注册审查、异议案件受理及裁决。若对行政裁决结果不服,当事人可进一步向**不丹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Bhutan)**提起司法诉讼,法院判决为终审结果。 注:工业产权局同时承担专利、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其裁决程序强调书面审查,但可依申请召开听证会。
二、不丹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根据不丹《工业产权法(2016年修订)》(Industrial Property Act)第42条,商标申请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过后,将在不丹官方公告(Official Bulletin)上公示,公告期为90天(自然日)。异议人需在公告期内提交书面异议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 实务提示:公告期不可延期,建议通过专业机构监测商标公告,避免错过时效。
三、不丹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异议申请需基于法定理由,不丹法律规定的核心依据包括:
1、在先权利冲突
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的已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类别上构成近似(依据《工业产权法》第12条)。
商标可能引发消费者混淆或误认,损害在先权利人商誉。
2、缺乏显著性
商标为通用名称(如“大米”用于农产品)、描述性词汇(如“防水”用于雨具)或缺乏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
3、侵犯其他权利
商标侵犯他人著作权、姓名权、商号权或地理标志(如未经授权使用“帕罗茶”地理标志)。
4、恶意注册
申请人明知或应知他人已在先使用商标(需提供使用证据),仍以不正当手段抢注。
5、违反公序良俗
商标包含误导性内容(如虚假原产地标识)、宗教敏感元素或违背社会道德。
四、不丹商标异议流程
不丹商标异议程序分为以下阶段,整体流程强调书面材料的完备性:
1、提交异议申请
异议理由书(列明法定依据及事实);
证据材料(如商标注册证书、使用证明、市场调查报告等);
委托书(若通过代理机构办理)。
异议人需填写Form IP/O-1表格(异议专用表格),附以下材料:
缴纳官方费用:7,000努尔特鲁姆(约合85美元)(2023年标准)。
2、形式审查与通知答辩
工业产权局对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约1-2个月),通过后向被异议人送达异议副本。
被异议人需在60日内提交答辩书,否则视为放弃答辩权。
3、证据交换与听证(可选)
双方可在30日内补充证据材料,工业产权局主要依赖书面材料作出裁决。
若案件复杂或争议较大,任何一方可申请听证,听证会通常在提交申请后3-6个月内举行。
4、行政裁决与司法救济
工业产权局通常在6-12个月内作出书面裁决,结果包括驳回异议、部分驳回或撤销被异议商标。
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不丹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司法程序通常耗时1-2年。
五、不丹商标异议周期
不丹商标异议程序的周期因案件复杂程度差异显著:
1、常规案件:从提交异议到行政裁决平均需12-18个月。
2、复杂案件(如涉及多轮证据补充或听证):周期可能延长至24-30个月。
3、司法程序:若进入诉讼阶段,整体周期可能达到3-5年。
实务建议
提前布局商标监测:委托专业机构实时跟踪不丹商标公告,确保及时锁定异议目标。
1、强化证据链:
准备商标知名度证明(如市场调查报告、媒体报道、奖项证书等)。
2、评估策略成本:
对于争议较小的案件,可考虑通过协商达成商标共存协议;
对核心商标争议,建议坚持法律程序,避免品牌价值受损。
3、关注司法动态:
不丹高等法院近年逐步强化知识产权判例指导作用,需跟踪相关判决以预判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