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480的锂电池要求有哪些:

电池和电池组、包含在设备中的电池和电池组,或与设备一起包装的电池和电池组,凡含有任何形式锂者,均酌情划为联合国编号309030913480 3481。这类电池和电池组如符合下列要求,可按上述条目运输:

(a) 经过验证,每个电池或电池组的类型均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节各项试验的要求;根据某个类型生产的电池和电池组,该类型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修订版第38.3 节修改1 的要求,或在对该类型进行试验时适用的任何之后的修订和修改,可继续提交运输,除非本规章范本另有规定。只达到《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修订版要求的电池和电池组将不再有效。然而,2003 7 1 日前按有关类型生产的电池和电池组,如果所有其他适用要求都得到满足的话,可继续交付运输。

(b) 每一电池和电池组都装有安全排气装置,或在设计上能防止在正常运输中难免发生的条件下骤然破裂;

(c) 每一电池和电池组都装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装置;

(d) 每个包含多个并联电池或电池系列的电池组,都装有防止反向电流造成危险所需的有效装置(例如二极管、保险丝等)

(e) 电池和电池组的制造应有高质量的管理方案保证,包括:

() 设计和产品质量方面的组织结构和人员责任说明;

() 相关的检验和试验、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使用的程序操作说明;

() 程序控制应包括防止和发现在电池制造过程中出现内部短路的相关活动;

() 质量记录,如检验报告、试验数据、校准数据和证书等。应保存试验数据,在主管部门要求时提供;

() 管理审查,确保质量管理方案的有效运作;

() 文件控制和修订程序;

() 对不符合上文(a)中所述试验类型的电池和电池组,采取控制措施;

() 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方案和资格审查程序;

() 确保最后产品没有损坏的程序。

(f) 同时含有金属锂原电池和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的锂电池组,如在设计上不能进行外部充电 (见第3.3 章特殊规定387),这类电池组应符合以下条件:

() 仅可从金属锂原电池为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充电;

() 从设计上排除了可充电锂离子电池过度充电;

() 电池组作为锂原电池做过试验;

() 作为电池组元件的电池应是经验证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 节各项试验要求的类型。

(g) 除安装在设备(包括电路板)上的纽扣电池外,2003 6 30 日以后制造的电池或电池组,其制造商和出厂后的销售商应提供《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 小节第38.3.5 段规定的试验简介。

二、电池需要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吗:

1、现在电池没有电池MSDS检测报告,是无法出口销于国外的。 欧盟新版电池指令规定从2016年12月31日起,在欧盟市场销售和使用的无线电动工具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镉含量不得超过0.002%。

2、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第57版修改稿》对不同类型锂电池的包装材料、操作标签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国际民航组织也要求自2016年4月起全面禁止客机托运锂离子电池,直至2018年设立锂电池防火包装新标准。

3、电池MSDS检测是一份技术性说明书,涵盖了产品,厂家信息,成分信息,危害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意外泄露处置措施,处置与储存,个人防护与工程控制,理化参数,稳定性与反应活性,毒理性数据,生态资料,废弃处置,运输资料,法规资料.等等信息内容。

4、电池MSDS检测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送样检测的,只是根据产品的基本信息,进行-一个总体的评估。除非你们的客户有特殊要求,要求测MSDS当中的一些数据 ,那么可以去实验室申请这些测试项目,当然费用也就上去了。

5、许多人问题里有个错误的概念,那就是认证, MSDS不同于CE认证,或者其他需要第三方机构审核的认证项目。企业可以找检测编制MSDS报告,在出货时,有义务提供给你的客户。如果是危险品的话,海关,船公司,航空公等是必须要求提供MSDS的。

6、MSDS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法规的更新, MSDS的内容必须进行更新。欧洲CLP法规对产品的包装,分类,标签作了更改。2010年12月1日起,出口

到欧洲的产品必须符合CLP法规,所以MSDS当中的部分内容,必须及时进行更新。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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