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各位商家的婴儿服装和儿童睡衣产品符合美国市场的要求,平台提醒贵司及时为贵司店铺内的在线交易商品或者有订单的商品办理检测报告和CPC证书。平台将对您的在线交易商品或店铺内的订单进行不定期的合规性检查。若发现商品或订单缺乏必要的资质证明,平台将对这些商品或订单内的商品执行美国市场的屏蔽。此外,若您的店铺内有多个商品或订单未能提供合规资质,平台将加强对您店铺内同品类商品的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对单个无合规资质商品实施美国市场屏蔽,或对店铺内同品类商品执行美国市场屏蔽等措施。

一、管控范围

1、婴儿服装:是指为九个月大或更小的婴儿设计的服装;如果是连体衣,全长不超过64.8厘米(大约25.75英寸);如果是分体衣,任何一件的长度都不超过40厘米(大约15.75英寸)。

2、儿童睡衣:儿童睡衣指任何服装产品(尺码 0 至 14码),例如睡袍、睡衣、长袍或类似或相关物品,例如家居服,主要用于睡眠或与睡眠相关的活动(例如睡前准备、故事时间、休闲),但尿布和内衣、婴儿服装、紧身服装除外。常见睡衣示例图片:

Photos of Examples of Common Sleepwear Garments:


(图片来源于CPSC官网)


3、紧身儿童睡衣是指设计用于睡觉时穿着的、紧贴身体的衣物。(具体可参考本文“,四、常见问题答疑”Q8)

二、法规要求:



三、平台要求办理的检测资质介绍如下:

1、易燃性检测:需满足《美国联邦法规》16 CFR第1610部分服装纺织品可燃性标准(如适用);

2、化学检测:需满足《消费品安全改进法》铅、领苯二甲酸盐 检测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油漆和类似表面涂层中的铅:儿童产品不得带有含铅量超过 0.009% (90 ppm) 的油漆和/或类似表面涂层。

2)总铅含量:儿童产品任何可接触组件的总铅含量不得超过 100 ppm(0.01%)。

注意:

可接触组件部分”指的是儿童在正常使用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中可能触摸到的产品部分。

纺织品的测试豁免:如果纺织品上的处理或应用完全由染料组成,则不需要进行总铅含量测试。

其他材料的测试豁免:CPSC对植物衍生和动物衍生材料(16 C.F.R. § 1500.91(d)(8))以及某些金属 和合金(16 C.F.R. § 1500.91(e))也做出了类似的测试豁免决定。

3)邻苯二甲酸酯: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的任何可接触组件中受管制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不得超过 0.1% (1000 ppm)。

3、乙烯基塑料薄膜可燃性标准检测:

如果商品含乙烯基塑料薄膜,则需满足16 CFR 第 1611 部分乙烯基塑料薄膜可燃性标准检测

4、追踪标签要求。根据14(a)(5)(A) of the CPSA,15 U.S.C. § 2063(a)(5)(A)法规追踪标签需包含以下识别信息:

制造商、进口商或自有品牌商的名称。

生产地点和生产日期。

制造过程的详细信息(如批号或运行号)或其他识别特征。

任何有助于确定产品具体来源的信息(如制造厂地址)。

注意:标签应清晰可见,永久性地固定在产品及其包装上。

5、CPC证书,需注意CPC证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此证书涵盖的产品的标识:详细描述此证书涵盖的产品,以便证书与其涵盖的每种产品相匹配,而不会与其他产品相匹配。

2)引用该产品认证所依据的每项 CPSC 儿童产品安全规则:证书必须标明每项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规则。如果存在某种豁免/决定使得对某个特定安全规则的测试变得不必要,那么儿童产品安全规则的引用仍然必须在此部分列出;豁免/决定的引用可以包含在第6点中。

3)证明产品符合要求的国内制造商或进口商的身份证明:提供公司的名称、完整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

4)负责维护测试结果记录的个人的联系信息:提供维护测试记录以支持认证的人员的姓名、完整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此人不必来自第3 点中指定的公司,但第3点 中指定的公司有责任在需要时协助提供测试报告。

5)生产日期和地点:对于生产日期,至少提供生产月份和年份(或连续批次的起始月份和年份)。对于生产地点,至少提供生产产品(成品组装)的城市(或行政区)、州(如适用)和国家/地区。如果同一制造商在同一城市经营多个工厂,请提供工厂的街道地址。

6)测试日期和地点:提供测试日期或测试报告以及测试地点。此处可包含豁免/决定的引证。

7)进行测试的任何第三方、CPSC 认可实验室的身份证明:至少提供名称、完整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

6、小零部件检测标准(如适用):

若商品包含小零部件,则需满足《美国联邦法规》第 16 卷第 1501部分检测。

说明:为了防止3岁以下儿童因小零部件而遭受窒息、吸入或吞咽的风险,美国联邦法规16 CFR第1501部分规定,出口到美国的儿童睡衣,如果设计用于3岁以下儿童,必须避免包含小零部件,或者确保这些小零部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脱落。此外,如果睡衣上的小零部件无法完全避免,制造商必须确保这些零部件牢固地附着,不会在正常使用或合理预见的滥用中脱落,并提供适当的警示标签,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


四、常见问题答疑

Q:婴儿服装的标签要求是什么?

A:带有标明服装尺寸的标签及追踪标签,其中尺寸标签以月龄表示(例如,0 至 3 个月或 9 个月)。如果服装在零售时消费者看不到标签,则必须在服装包装上清晰地显示相同的信息。


Q:儿童睡衣的标签要求是什么?

A:带有标明服装尺寸的标签,例如,“9-12个月”或“5号” 及追踪标签。

如果服装在零售时消费者看不到标签,则必须在服装包装上清晰地显示相同的信息。


Q:如何判定商品属于儿童睡衣?

A:CPSC会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服装的结构和款式;

是否适合睡眠或与睡眠相关的活动;

该服装用于睡眠或与睡眠相关的活动的可能性;

产品分销促销销售的方式;

面料特征——纤维含量、重量、印花图案、柔软度等;

该面料或类似面料如何用于制造其他儿童服装;

当前趋势等。

注意:即使不存在上述因素,某件服装也可能符合“儿童睡衣”的定义。


Q:哪些类型的睡袍符合儿童睡衣标准?

A:一般情况下,儿童在家中穿着的睡袍,包括毛绒睡袍、浴袍等,都属于儿童睡衣标准的范畴。

用于睡眠相关活动的儿童睡袍通常长度及膝或更长;而在海滩或游泳池使用的儿童罩衫通常短于膝盖长度,此外,海滩/游泳池罩衫使用吸水面料。长度缩短至膝盖以上的海滩和游泳池罩衫不被视为儿童睡衣,前提是它们没有被宣传、宣传、销售或标记为睡衣。


Q:可穿戴婴儿睡毯/睡袋是否符合儿童睡衣标准?

A:婴儿可穿戴睡毯/睡袋的预期用途、设计和营销是评估这些产品的关键因素。如果婴儿在被放进睡袋之前要穿上睡衣,CPSC 工作人员会认为睡袋是一般穿戴的服装,需要遵守16 CFR 第 1610 部分。如果婴儿在被放进睡袋之前不打算穿除尿布以外的睡衣,则 CPSC 工作人员认为该睡袋是受16 CFR 第 1615 部分(尺寸 0 至 6X)。

注意:任何营销和广告都必须明确说明婴儿睡袋的预期用途。


Q:哪些面料通常无法通过儿童睡衣可燃性测试?

A:使用某些未经处理的纤维制成的儿童睡衣通常无法通过 16 CFR 部分规定的儿童睡衣可燃性测试1615和1616,包括 100% 纯棉、100% 真丝、100% 人造丝和 100% 莫代尔。


Q:所有的颜色、印花、装饰都需要进行儿童睡衣阻燃性测试吗?

A:同一面料的不同颜色或不同印花图案(不能同时存在)可以包含在一个面料生产单元 (FPU) 或服装生产单元 (GPU) 中,只要颜色或印花图案的炭化长度彼此之间没有明显差异即可。这可以通过对要包含在该单元中的每个颜色或印花图案的至少三个样品进行先前测试来确定。

如果服装的其他特征(尺寸、颜色和印花图案除外)相同,则具有不同装饰和配件的服装可以包含在单个 GPU 中。


Q:紧身睡衣的服装要求有哪些?

A:根据 16 CFR 1615.1(o)和1616.2(m),紧身睡衣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服装:

确保衣服的胸围、腰围、臀围、上臂围、大腿围、手腕围和脚踝围不超过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 1615.1(o)(1) 和 1616.2(m)(1) 中规定的最大尺寸。

衣服上的任何装饰物,如蕾丝、贴花或缎带等,从衣服表面突出的部分不得超过6毫米(1/4英寸)。

不得超过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 1615.1(o)(3) 至 (7) 和 1616.2(m)(3) 至 (7) 中规定的最大尺寸。

必须符合所有适用的服装纺织品可燃性标准(16 C.F.R. 第1610部分)和乙烯基塑料薄膜可燃性标准(16 C.F.R. 第1611部分)的要求。

服装上必须有一个标签,标明衣服的尺码,可以是月龄或者儿童尺码,这个标签在零售时必须清晰可见,要么直接在标签上,要么清晰地印在包装上。

必须有一个黄色吊牌,上面的文字要符合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 1615.1(o)(10)(i) 和 1616.2(m)(10)(i) 中对文字大小、字体、颜色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如果衣服是包装销售的,包装上必须有标签,上面的文字也要符合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1615.1(o)(10)(ii) 和 1616.2(m)(10)(ii) 中对文字大小、字体、颜色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在衣服后中心位置的尺码标签下方,必须有一个标签,上面写着“穿着需紧身,非阻燃”,这个标签上的文字要符合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 1615.1(o)(11) 和 1616.2(m)(11) 中对文字大小、字体、边框和颜色的具体要求。

不符合这些要求的睡衣必须按照16 C.F.R.第1615和1616部分的全部可燃性测试要求进行测试。


Q:紧身睡衣允许采用哪些类型的设计特征?

A:1、根据16 C.F.R. §§ 1615.1(o)(2) 和 1616.2(m)(2) 的规定,紧身睡衣上不能有任何装饰物(如蕾丝、贴花或缎带)从衣物表面突出超过6毫米(1/4英寸)。

2、品牌标签、洗标、荷叶边、扣子和门襟是可以的,但它们也不能从衣物表面突出超过1/4英寸。


Q:婴儿服装和紧身睡衣的尺码可以用XS、S、M、 L 、XL来表示吗?

A:不可以,尺寸必须以月份或数字表示,如 16 CFR 部分所列1615和1616。


Q:儿童紧身睡衣标签要求是什么?

A:1) 尺码标签:紧身睡衣必须有标签标明衣服的尺寸。如果在零售时消费者看不到这个标签,那么衣服的包装上必须清晰地标明衣服的尺寸。例如,“9-12个月”或“5号”。

2)吊牌标签要求:

吊牌尺寸必须为1.5×6.25英寸;

警示语文字必须为 18 点 Arial/Helvetica 字体,并包含在 1 x 5.75 英寸的文本框中;

吊牌背景为黄色,字体为黑色。黄色背景符合ANSI Z535.1-1998 美国国家标准的安全色规范(色调5.OY;值/色度8.0/12);

吊牌的一面必须显示尺码信息,其他面必须为空白;

文字不得被用于将吊牌固定在服装上的孔遮挡;

吊牌必须在服装上醒目显示。示例如下:

3)如果服装以包装形式出售,包装上必须带有与吊牌相同的警示语。 

标签的尺寸必须为0.75×3.75英寸的文本框。 

文本必须为11磅的Arial/Helvetica 黑色字体,黄色背景。

包装必须贴有明显、醒目且清晰的标签。 

标签可以粘贴在包装上

如果包装是透明的或使用标签带,并且吊牌可以透过包装看到,则不需要包装标签。示例如下:

4)领标标签信息要求:

标签上须印有如下段落所示的声明:“穿着贴身,非阻燃”。

声明文字必须印在衣服后中心位置的尺码标签的正面,并且要放在尺码下方。

文字至少需要使用5号无衬线字体,全部大写,并且需要用线条与其他标签文字隔开。

文字必须与标签的背景颜色形成对比。

该标签不得被任何其他标签或吊牌遮挡或覆盖。

5)追踪标签。

以上内容来源阿里巴巴国际站。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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