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010年下半年谈成了一个印度客户的订单。客户第一次就下了五个高柜。

鉴于很少新客户有这么大的试单,我和合作的工厂对该单都非常重视,以至于答应了本不应该答应的条件。

比如本来新单的交货期是35天,但因为客户催得急,工厂一遍又一遍和各部门以及各供应商协调后,终于可以做到25天交货。此外,正常情况下,彩箱和外箱的质量要求是三层和五层,但这个客户却一定要求五层和七层,连说明书也要彩色铜版纸。

为了能和该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工厂答应了这些非分要求。

作为中间商,我当时是不建议这么做的,但工厂认为他们不这么做,自然会有其他工厂这么做,与其一分不挣,还不如多少赚点。

交货的时候,客户又忽然提出免费配件要从1%增加到3%。这次我坚决不同意,但工厂担心因为这件事得罪了客户,还怕他们不付余款,于是又答应了。

后来货顺利出了,市场反馈也不错。我和工厂以为会很快又返单。

的确,没过多久,客户果然联系我们说要返单了,但这次居然以价格高为由让重新报价。还说某某工厂可以做到一样的交货条件,价格却比我们低好几个点。

所有的事情都已经证明,我和工厂遇到了一只喂不熟的白眼狼。

我很清楚这类买家,他们通常不会有固定的供应商,惯常做法是一直拿着上一家供应商的交货条件去找报价更低的工厂,然后再拿着低价要挟之前的供应商降价。

奇怪的是,这种并不高明的伎俩在现实中却让很多工厂屈服了。

工厂遇到这种情况,虽然心里一万个不乐意,但面对这种白眼狼类型的买家还得陪笑脸,一遍又一遍用“客户是上帝”、“客户虐我千百遍,我待客户如初恋”之类的、一点道理都没有的话催眠自己、麻醉自己。

对这类客户,正确的做法是:你视我如草芥,我也把你当粪土

我想了想,让工厂不但答应了他所有的要求,还让新价格比他要求的又低了两个点。没想到这个买家还不满足,又继续还价,最后看我们态度坚决,买家又装模作样还了几天价后就按照新价格下单了。

收到款后,我让工厂不要做货,也不要再主动联系这个印度客户,他只要催货就拖延。

一直过了50天,等到这个印度人已经快急死的时候,我发了一封邮件告诉他,货期要延长到三个月以后。

客户一听马上跳脚了,说我们出尔反尔,要退定金。

我直接告诉他定金可以退,但不能全退,因为一部分材料工厂已经采购了,要是他不同意就直接找工厂要。

吵了一周,最终客户妥协。

我让工厂扣掉了他们10个点的定金,他们居然还觉得能把90%的定金要回来很幸运,庆幸没遇到骗子工厂。

接着,我把这个客户的信息让一家很烂的工厂知道了。就是那种基本以坑蒙拐骗为主要盈利手段的工厂,老板做生意原则就是一竿子买卖,收到钱后老死不相往来。

这两个人联系上后一拍即合,那个印度客户提出的所有要求人家都愉快地同意了。但结果可想而知,那批货是一堆不折不扣的垃圾,而这次客户损失的也不仅仅是定金了。

客户兜兜转转了一圈,八个月后居然又找回了我,我告诉他新价格做不了,即使有人会做,也一定是偷工减料做到的。这次,他不再唧唧歪歪,利索地按照第一次的价格下单了。而且,从此之后,变得相当老实。

有人说,在买方市场,供应商和买家的关系是不可能平等的。

我要说的是,缺乏平等的交易是不稳定的。平等才能保证稳定。

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有地位的差距,却没有人格上的不对等。你若认为供应商和客户平等是一个笑话,那你在客户那里只能当个笑话了。

不知道是谁率先提出的“客户虐我千百遍,我待客户如初恋”这样的奴性理念,继而又把这种奴性思维神化成服务好的一种境界。服务客户是应该的,但不能把自己置于一个低位,一味地、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客户好。

最后再强调一遍:把你的善意和尊重送给Someone who deserve it.

最后这句话的后半句忽然觉得英文比汉语表达得更好,所以就用英文表达了。

PS:印尼海关发布新的进口法规

1. 印度尼西亚的最小税收价值门槛从USD100降至USD75;

2. 不管是从哪个进口口岸和快递公司提交的申报,海关将根据抵达日期限制每天每收件人最小税收USD75。 海关系统将根据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进行过滤进口价值。 低于USD75将被视为非正式应税货物,平均关税为7.5%, 托运单(CN)将作为海关文件。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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