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官方网站消息,美国商务部10月21日起启动变更情况审查(CCR),考虑部分撤销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AD/CVD),并邀请相关各方发表意见。



该项CCR中涉及的主要产品为某些小型、低瓦数、离网晶硅光伏(CSPV)电池,以及由晶体硅光伏电池组成的组件、层压板和面板,以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涉及产品具体涵盖了厚度大于或等于20微米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电池是否组装成组件,同时也包括清洗、蚀刻、涂层或添加材料等。也就是说,只要产品符合“以形成p-n结来收集光能并转化成电力”这一定义的产品及零部件都被包括在内。

而由非晶硅(a-Si)、碲化镉(CdTe)或铜铟镓硒(CIGS)生产的薄膜光伏产品则不包括在这项指令范围内。

此外,同样排除在该指令范围之外的还有表面积不超过100平方厘米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因为其功能不是发电,而是永久集成到消费品中。


与之同步进行的还有另一项CCR,后者考虑可能部分撤销针对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AD)令,同样涉及某些小型、低瓦数、离网晶体硅光伏(CSPV)电池。

后续美国商务部将开始为期14天的公众意见期,其中,支持的意见或信息需在公告发布的14天内提交,反驳的意见或信息需在公告发布的7天内提交。


政策松动的迹象


据联邦公报,发起该两项CCR的企业是一家美国老牌智能照明企业路创电子(Lutron)。



该公司的业务与上述的光伏产品相挂钩,涉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进出口。在今年的8月28日,路创电子通过CCR要求美国商务部撤销部分小型、低瓦数、离网CSPV电池的双反关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路创电子发起的CCR请求中,还包括一封来自美国太阳能制造联盟的信函,该联盟也是发起请求的相关方,该联盟在信中表示,不反对路创电子撤销部分光伏产品双反措施的提议。

据悉,2012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开始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征收双反关税,当时美方裁定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14.78%-15.97%的反补贴税。美国执行这双反措施,迄今已过去12年。

有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表示,此次CCR中涉及的低瓦数和小功率离网晶硅光伏电池,大多数用于光伏路灯和光伏充电宝等产品。

有一些市场声音认为,虽然此次审查针对的是部分非主流产品,但是意味着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产品关税政策出现了松动。



来源:综合整理自财联社、浙江贸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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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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