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带来河北省企业在办理ODI备案时的注意事项和所需的基本文件材料,根据一些通用的信息和项目经验,介绍一下河北省ODI备案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帮助计划出海的河北各企业做好规划,提高备案办理的效率。
首先小编从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上保存的一些信息大家可进行参考:
受理机构: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时间及地点:
冬令时(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8:30—12:00,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至8月31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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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备案条件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投资主体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敏感类项目包括:
(一)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
(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1)房地产(2)酒店(3)影城(4)娱乐业(5)体育俱乐部(6)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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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主管部门备案的顺序:
河北省企业在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时,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转报省商务厅审核发证;发改部门则直接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申报,由省发改委审核发证。商务部门和发改部门可以同时办理,同步准备所需文件材料,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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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所需的材料
①【商务部门】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的章程文件或并购合同、协议文件
4、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6、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7、并购备案的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8、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注意:境外并购项目备案时,《尽职调查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出具;一般情况下,省商务厅需要留存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的文件材料中如有外文的,需附中文翻译件。
②【发改部门】
1、备案申请文件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3、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4、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5、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6、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7、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8、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9、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注:上述文件齐全后直接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申报,文件材料中如有外文的,需附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