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成立后,每年都需要按照规定来做年审审计哦!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第一次审计是在成立日起的18个月后,之后税务局会根据公司的年结日下发税表,大部分香港公司会在每年的4月份收到报税表,并且需在一个月内递交。

最近正值香港公司审计高峰期,小编收集了大家在税表下发时会遇到的税务问题,在今天这篇文章集中为大家解答一下:

01

利得税税表常规填报时间

首次税表:发出后的3个月内填报并递交税务局;

多次税表:发出后须在1个月内填报并递交税务局;

税表递交截止时间:按税表下发日期同截止期限为准,计算最晚递交时间;

如果香港公司实属无法按时递交报税表,可以向香港税局申请延期。

02

税表申请延期的时间规定

香港公司都有自己的年结日,可以是任意月份,如1月31日、2月28日、3月31日等,常见的是12月31日和3月31日。

①在2023财政年度,年结日是4月1日-11月30日无法申请延期;

②年结日是12月1日-12月31日的,可以延期至2023年8月15日;

③年结日是1月1日-3月31日的,可以延期至2023年

11月15日。

03

申请利得税税表填报延期

①无运营公司零申报

没有业务正常都能及时递交,如果超期最晚递交时间则需填报税表的同时写一份豁免信,以便税务局主任豁免掉超期罚款。

②有运营公司实际申报

如果确定在税表截止递交时间,则需委托会计师代表公司申请延期。

04

申请延期报税注意事项

①香港公司需要每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数师报告填写税表给香港税务局

核数报税时间是以税务局发出的税表计算,所以各公司需尽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数报告,避免临近最终期限时各种单据准备不充分导致报税延迟,从而产生罚款!!

②税表发出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收到报表,而计算时间是以税表发出时间计算,遇上收到税表的时间在节假日等,从而延误了报税,因此,需提早准备好各种报税单据,便于理帐报税。

05

逾期报税处罚情况说明

首次超期填报税表处罚

①罚款HKD1200;

②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法院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

③收到传票仍不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到公司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二次超期填报税表处罚

①罚款HKD3000;

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8000;

③收到传票后不做处理,将被控诉,甚至限制出入境。

以上就是小编汇总的关于“香港公司税务”方面问题解答,如有香港公司其他业务方面想要了解,可随时留言讨论!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6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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