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2020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出金税四期招标公告以来,关于金税四期的文章铺天盖地,一度让我想起了2016年年底之前的金税三期上线,那说法简直要把金税三期捧上天了(当然,也有个别朋友坚称“金三”啥也不是,更让我无语)。为此,在2016年年底,我以“刘金税月”为笔名写了一篇财税文章“金三偶感”(后被部分机构自行更名为“金三解惑”),详细解说了金税三期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文章最后祝愿“金三”与“系统”齐飞,征收共管理一色(“系统”指增值税发票新系统)!        

截至今天,面对网络上仍然纷纷扰扰的所谓“金税四期”宣传,广大财税工作者确实需要借助一些外力,去分辨“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哪一句是情丝凝结”,正是:“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今天心血来潮,也说说金四吧,如果能再次起到抛砖引玉、触类旁通之功用,真乃人生一大快事!

说说“金四”

作者:刘金税月

一、金税四期简介 

金税四期,故名思义,金税工程四期者也。     

然,其为金税三期升级者也?亦或包含金税三期者也?      

都曰“否”!      

正如上篇所说,金税三期,乃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系统是也。除去2011年的重庆试点,自2012年起在全国开始推行,至2016年全国推行完毕,大家是否觉得这个时间上似曾相识?

然,与轰轰烈烈的全国营改增工作同步者也!      

两者同一时间,无关系耶?又曰“否”,此乃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也。一为重大税制改革(营改增);一为统一全国税收征管软件,特别是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的“金三并库”(即原国税、地税两个金三系统数据库合二为一),为税改架桥铺路,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者也!       

话说,上篇中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尚在否?答曰:融入金税四期者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提出升级完善“金税四期”的设想,并于 2020年向国家发改委申报了“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同年,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决策,将“金税四期”(暂)调整为以发票电子化为基本内容,对外称“发票电子化”、对内称“金税四期”的税收工作改革新思路。      

目前看,金税三期、金税四期就如之前的三期和发票新系统,继续各自独立存在;但从后文的几处关联来看,未来势必会有序整合,形成税务部门唯一的税务管理大系统。至于整合时间,让我们拭目以待。 

二、目前来看,发票电子化,分为两个推行步骤    

(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推行(已经完成)。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在试点成功基础上,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都可接收适用。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级税务局自行确定。

(二)全电发票的推行(正在实施)。   

“全电发票”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简称。全电发票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独立存在,但依托于各省级电子税务局,将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有机结合起来),能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开具、交付、查验、勾选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2021年12月1日起,上海市、广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三地的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截至2022年7月18日,上述3个税务省级单位(包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试点纳税人(已包括存量纳税人)可以开具、17个税务省级单位纳税人可以接收全电发票;共计有包括电子版专用发票在内的14种全电发票式样。全电发票是未来发票的发展趋势,将进一步结合区块链技术。预计在2022年年底前后,全国各税务省级单位纳税人都可以接收全电发票;预计在2023年,全国各税务省级单位试点纳税人都可以开具全电发票;2025年前,全国各税务省级单位的新老纳税人都可以开具全电发票。      

(三)全电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等相同点:

一是全电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二是全电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普通)发票,仍然没有作废功能。     

(四)全电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等不同点:

1、发票领用开具流程不同。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通过“赋码制”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普通)发票、纸质发票均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和领用手续才能正常开票。通过纳税人电子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归集。       

2、管理模式不同。全电发票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普通)发票、纸质发票开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两者最大的区别是管理的关键点不同,全电发票实行总金额控管,即在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是一定的(含纸质发票、离线开票),类似银行的贷款额度管理(具体来说,如果确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能开具一张发票即达到了开具金额总额度);而最高开票限额一般对单张发票的最高开票金额进行控管,辅之以发票数量的核定,管理的精准度不够且复杂。      

3、红字发票开具方式不同。全电发票的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与原有电子发票不同),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而之前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普通)发票、纸质发票冲红相对繁琐些,但无需对方确认。      

4、入账归档一体化。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全电发票”的推行将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事件,对税企双方都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一方面与ERP等企业财务软件直接对接,实现发票报销、入账、归档一体化,也避免了企业人员重复报销;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发票数据进行了全程记录,必将有效提升税收征管效率,比如预填申报表。而之前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普通)发票、纸质发票则上述功能很弱或没有。

三、强大的“新一户式查询”功能

(一)新一户式查询简介

新一户式查询,是发票电子化阶段,针对纳税人数据进行整体归集,并可通过新一户式查询查看单户纳税人的税务基本信息、监控预警分析、大额发票监控分析、绩效考评等,供主管税务机关的内控督导和稽查局、特派办等各级单位人员查询分析的一个新功能。       

新一户式查询的查询间隔已经根据发票上传时间缩短为5小时。      

新一户式查询风险防控是发票电子化阶段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重点通过蓝、黄、红三类税收风险,进行精准“查询”。对风险等级低的‘蓝色’纳税人,将其纳入正常管理,综合运用电话、短信等手段引导其规避涉税风险,进行自查自纠,实现风险提示、风险确认、风险消除的良性循环;对具有一定风险的“黄色”纳税人,开展集中分析、专项评估;对风险等级高的“红色”纳税人,第一时间实施企业自身、下游企业抵扣、出口退税等业务阻断,维护国家税款不受损失、确保国家行业、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新一户式查询重点聚焦增值税发票领用、开具、抵扣、申报、出口退税、留抵退税、事后风险防控等7个环节,推出专票、普票一体化防控措施,同步匹配206个内控监督点,目的在于各环节风险防得住、管得好。       

(二)新一户式查询具体内容:

1、登记认定类信息: 

五员: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领票人、开票人;      

一般纳税人信息、非正常户、信用等级、不动产项目报告、工商股权信息、风险纳税人管理;  

2、发票类信息

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开具、发票缴销、发票验旧、最高开票限额、红字发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机动车发票、二手车发票、海关缴款书、收购发票、发票挂失损毁、增版增量、代开发票、大额发票开具、异常及虚开发票核实函与复函、内部风险管理;       

3、财务报表类信息

报表、近3年收入汇总、近3年收入明细;       

4、文书证明类信息

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减免税、退税信息、核定税款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汇总纳税、完税凭证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证明开具、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       

5、申报征收类信息

申报、零负申报、未申报、逾期申报;应缴、未缴、入库、罚款、社保、收费;汇算清缴、预缴、缓缴、征前减免、滞纳金、查补税费、税票作废;留抵税额、多缴税费、留抵退税、出口退税、银联交易信息、逻辑异常关系表;       

6、调查巡查、评估类信息

7、稽查、法制类信息

稽查案件、违法违章、税务行政处理、行政处罚、重大案件、行政复议、移交经侦;      

8、出口退税类信息

商品构成、出口及已退税增长、进货审批出口明细、疑点、核实函与复函、分类管理;      

9、相关部门类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安信息、统计信息、证监会信息、银行信息、网络爬虫。注意,本部分内容,是通过目前金税三期下的多部门数据交换功能实现的,也体现了目前金三、金四的有机融合。

经过以上查询,税务机关向发票异常企业发放《增值税发票风险分析报告》,主要包括企业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风险分析情况(重点是风险点及其描述),需核实事项四大类内容。      

(三)新一户式查询的精准“画像”功能

新一户式查询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首次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为企业“提供”精准“画像”功能,以自建大数据平台的超强计算能力为基础,对大量历史风险任务反馈的样本数据进行学习、建模、扫描,成功针对“虚假注册”“虚开发票”及“实名办税自然人异常行为”等,量身订制扫描计划,定时自动扫描形成疑点企业清单。以虚开企业“画像”为例,该平台运用人工智能算法以正常企业为正样本、以已确认为虚开企业为负样本,结合基本登记数据和发票数据;自我学习总结出识别虚开企业的80个重要风险特征,并为每一特征赋予重要性权重。       

(四)新一户式查询应用举例

第一例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虚开稽查案例2021年3月2日,河北税务部门通过“新一户式”管理机制,发现石家庄市一家新开立商贸公司开具的电子专票存在重大涉税风险,遂迅速开展进一步案头分析及实地核查,仅用几天时间即锁定该企业存在虚开嫌疑。河北税务部门在发现虚开线索后,第一时间转交公安部门,税警联动充分发挥合成作战优势,很快摸清团伙架构,锁定犯罪证据,并陆续将六名虚开团伙成员抓捕到案。公安部门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线上注册空壳公司、申领并对外虚开电子专票违法行为,涉及金额400余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对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违法犯罪团伙或个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

四、金四下的企业发票合规应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 第 28 号)及增值税异常凭证、虚开等有关规定,企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都要遵循合规要求,具体包括:

业务的合同流、非现金支付的资金流、发票流;服务(劳务)流|货物流及其运输流、仓储流;其他佐证资料如能耗流等。       

五、金税四期重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建设“金税四期”的设想,开启了依托“金四”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之路。概括起来,就是围绕构建智慧税务这一目标,着力推进“两化、三端、一融合”,实施自动算税,自动预填申报表。

(一)所谓“两化”,就是指构建智慧税务,有赖于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二)所谓“三端”,就是指智慧税务建成后,将形成以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和决策人端为主体的智能应用平台体系。“金四”将基于全局视角建设云网融合、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成覆盖税收征管全部环节、全部流程、全部主体的一体化应用平台,全方位汇聚各类内外部标准化数据,从而实现税收工作的提质增效。      

在纳税人端,通过打造“一户式”和“一人式”税务数字账户,实现每一户法人和每一个自然人税费信息的智能归集和智敏监控。比如,企业发生交易开具了发票,相应的发票信息同时进入交易双方的内部系统及“金四”系统,我们以此为基础将各种信息以纳税人缴费人为单位进行“一户式”实时归集和分析,实施以票核税。       

在税务人端,通过打造“一局式”和“一员式”应用平台,实现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分局五级税务机关,可分别按每一个单位和每一名员工进行智能归集和智效管理。

在决策人端,通过打造“一览式”应用平台,实现对征纳双方、内外部门数据,可按权限在不同层级税务机关管理者的应用系统中进行智能归集和展现,为管理指挥提供一览可知的信息,促进提升智慧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现税务、财务、业务的“三务”一体化深度融合。这是从数字化征管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角度来考量的。智慧税务将征纳双方的“接触点”由过去的“有税”后才关联、现在的“涉税”即关联,发展到下步“未税”时就关联,使税收规则、算法、数据直接融入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票数据应用更广泛,通过“一户式”“一人式”发票数据归集,加强各税费数据联动,伴随着每一次交易活动,(通过发票开具、接收等)自动计算纳税金额,并自动预填相关税费申报表,为实现“一表集成”式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三务”一体融合还将促进企业财务部门和业务经营部门据此强化统筹管理、优化发展规划,使企业的财务和税务从事后反映经营结果的“后视镜”,变成事先服务经营决策的“望远镜”。

六、金税四期的发展趋势分析 

从目前看,金税四期可能有三个发展阶段,分别是:

(一)实施发票电子化(以全电发票为重点),同时将上线运行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打造全景式、一体化的税务人员工作平台。        

(二)实施税税比对(已经着手开发),以发票电子记账等为突破口,实现企业自动算税、预填申报表、企业自主确认;同时上线税源地理信息系统,扩大税源(特别是大企业)的主动监测职能。        

(三)实施税费比对,将税务机关管辖的各税种、各项收费做立体比对,保证各项国家(地方)收入应收尽收。特别是地方收费,将通过地方国库,完全纳入地方人大的预算内管理。同时,这一期间,金四将整合金税三期各税种、费种征管子系统,最终完成税务统一软件的胜利大集成。        

金税四期将于2025年完成第一阶段,并逐步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可以并行实施),大致于2030至2035年,即第二个百年任务的中间时期,顺利实现!

正是:   

中华复兴民富强,百年建国龙过江。         

雄狮猛醒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宜将剩勇追虚开,金三金四共辉煌。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2022年7月17日上午,一气呵成。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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