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波兰,首都华沙,位于欧洲中部,西与德国为邻,南与捷克、斯洛伐克接壤,东邻俄罗斯、立陶宛、白俄罗斯、乌克兰,北濒波罗的海。直接辐射北欧、南欧与西欧地区,是欧洲重要的”十字路口“。波兰是中等发达国家,是中东欧地区重要的农业、工业国和人口最多的国家。
波兰现行专利制度的主要法律是《工业产权法》,同时也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一、专利类型及保护期限
1、发明专利
自申请日起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
自申请日起10年
3、外观设计专利
自申请日起自动受到5年保护,并且可以续展4次,每次5年,最长不能超过25年
二、专利申请语言
波兰语
三、专利主管部门
波兰共和国专利局
四、专利申请途径
1、发明专利
(1)PCT渠道
PCT国家申请;
PCT指定EPO申请指定国家。
(2)《巴黎公约》渠道
国家申请;
EPO申请指定国家。
2、实用新型专利
《巴黎公约》。
3、外观设计专利
(1)巴黎公约渠道:国家申请。
(2)OHIM渠道:欧共体外观(RCD)。
五、专利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2、外观设计专利
形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