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31日,各地海关已分三批次开展关检融合试运行。
企业填报的申报地海关为试运行关区的,可以使用关检业务融合后的新报关单。
7月23日开始,北京、天津关区;
7月25日开始,石家庄、呼和浩特、上海、南京、广州、黄埔、深圳、南宁、重庆、乌鲁木齐和宁波11个关区;
7月27日开始,全国其他关区。
8月1日起,全国所有关区全面切换为新报关单。
从试运营阶段来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几大变化!请大家互相转告,务必提前准备下资料,否则可能将影响正常报关。
境内收发货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新报关单将取消填报10位海关注册码,一律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直接输入中文名称让系统反填信用代码),为了方便输入,故需要让企业在报关单上提供准确的18位信用代码。
境外发货人:如为 AEO 互认国家的 AEO 企业,需提供 AEO 编码
包装种类
除了提单上的件数单位对应的包装类型以外,还需要申报其他包装,比如纸箱、托盘、植物性铺垫材料等(主要是原报检项目中的包装种类)。
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
需填报每个集装箱对应的商品项号,即需明确每个集装箱内分别装有哪些货物。
商品编号
10位海关编码+3位检验检疫附加编码
原产国
需填报原产(地区)内的生产区域,如州、省等。境内货源地也要具体到县级单位。
新报关单需填报标记唛码
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无标记唛码的填报N/M。
注意
新报关单功能进入方式:从“进口/出口整合申报”菜单下进入各功能页面。
因系统合并,可能会造成单证积压延缓通关速度,请大家做好事先准备。
最后附加一份关检融合统一申报业务准备图解,帮助大家尽快熟悉统一报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