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是发达的西方工业国家。农牧渔业及食品加工业发达,有欧洲乳酪市场之称。在许多工业领域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验。政府坚持适度紧缩的财政政策,采取积极措施稳定金融市场及汇率。2000年9月28日丹全民公决否决加入欧元区后,仍坚持以“汇率挂钩”和“利率紧随”为主要特征的“准欧元政策”。2004年,丹政府继续实施税收零增长政策,扶持高新技术和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刺激市场投资与消费,国民生产总值和外贸额持续上升,国际收支与公共财政盈余不断扩大,通胀率保持稳定。丹麦在“世界经济论坛(WEF)”2005-2006年度全球竞争力排名中名列第四。
一、公司类型:
在丹麦,商业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私人有限责任公司(Privat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 );
2.公共有限责任公司(Public Limited LiabilityCompanies );
3.合伙(Partnerships);
4.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s );
5.合作社(Cooperative Societies);
6.联合所有船公司(Joint-ownership ShippinaCompanies);
7.独立机构/基金/基金会(IndependentInstitutions/Foundations/Funds);
8.集团公司(Group)。
二、注册丹麦公司需提供的材料:
1、公司名称(英文);
2、注册地址;
3、至少1位股东身F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蕞少一位股东);
4、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加盖指纹,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盖章;5、股东资料在户籍所在地公证,丹麦驻中国大使馆盖章;
6、注册资本银行到位证明。
三、注册条件
1、需要蕞少1个股东(无国籍限制);
2、蕞少1个董事或总经理(无国籍限制);
3、蕞低股份资本为5万丹麦克朗,可选择支付部分股本,蕞少支付股本的25%(1.25万丹麦克朗);
4、需在实际办公地址;
5、如果注册公共有限公司则需要其中一个发起人是欧盟国公民;
6、公共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实体;
7、私人有限公司发起人是个人(无国籍限制);
注:注册时间大概15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完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