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的不锈钢法兰(Stainless Steel Flange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和印度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提交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最晚于2023年5月31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3年7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8年6月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法兰(Stainless Steel Flanges)作出反倾销终裁:基于不利可得事实,中国涉案企业山西管家营法兰锻造集团有限公司(Shanxi Guanjiaying Flange Forging GroupCo., Ltd.)、强制应诉企业HydroFluid Controls Ltd.、松海法兰制造有限公司(Songhai Flange Manufacturing Co., Ltd.)、东台市溱标不锈钢有限公司  (Dongtai QB Stainless Steel Co., Ltd.)及中国其他涉案出口商/生产商的普遍倾销率均为257.1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预计将于2018年7月19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07.21.1000和 7307.21.5000项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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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包装要求:纯中性包装,不能显示Made in China 、不能出现国内公司信息,中文字样.国内公司LOGO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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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柜中性包装报关出口至马来西亚我司提供的收货人(此过程不会影响贵司退税);
2.马来西亚收到货物后安排清关、拖车、更换集装箱、用转口国公司、或者工厂抬头申请原产地证、箱单、发票、提单
3.从马来西亚再报关出口到客户指订的任意港口
4.国外买家用转口国产地证、提单、箱单、发票清关,即可规避高额反倾销。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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