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巨头监管。

欧盟点名19家超大平台:

TikTok、阿里速卖通在列

当地时间4月25日,据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CNBC)报道,包括亚马逊、苹果等19家科技公司被欧盟列入“超大型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名单中,这意味着它们将面临更严格的控制和更重罚款。

欧盟于2020年底提出了一项新的立法,规定监管机构应如何加强对科技巨头的监督。根据这项名为《数字服务法案》(DSA)法规,监管机构可以对内容进行审查,以减少有害评论,并为人工智能的使用制定规则,这项法案于四个月前正式实施。

欧盟数字内容法将要求19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和电商服务在今年8月底之前遵守严格的新规定

附欧盟周二公布的将受到《数字服务法案》更严格控制的公司名单:

阿里巴巴旗下的速卖通、亚马逊商城、苹果App Store、Bkk-=sc_okgFacebook、谷歌 Play、谷歌地图、谷歌购物、Instagram领英PinterestSnapchat、TikTok、推特、维基百科、YouTube、Zalando、必应、谷歌搜索。

美国CNBC称,这是欧盟首次正式承认哪些公司将受到《数字服务法案》下更严格控制,但是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公司被纳入名单

罚款最高占全球营业额的6%

根据欧盟要求,这些平台有四个月的时间来调整并适应DSA的要求:

包括向用户提供为何推荐某些网站和其他信息的原因,提供退出选项;平台上的所有广告还必须包含通俗易懂的标签,说明谁为它们付费;带有条款和条件的合同必须提供摘要,并使用所在国家/地区的当地语言。

如果违反规定,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全球营业额6%的罚款,更严重可能导致公司在这个地区的业务被中止

报道称,这些企业被划定为“非常大”,是因为它们在今年2月时都曾表示,在欧盟拥有超过4500万的月活跃用户,这意味着这些企业至少覆盖了欧盟10%的人口

而没有达到这个用户量级的公司面临的监管会稍微宽松一些,并且针对它们的规定要到明年才会生效。

“规模越大,责任越大”,欧盟内部市场专员蒂埃里·布雷顿表示,“非常大”的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不能表现得好像它们太大以至于毫不在乎。”

他周二在一份声明中补充说:“对于19家非常大型的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来说,倒计时开始了,它们必须完全遵守《数字服务法案》对它们施加的特殊义务。”

根据之前的法律,如美国的230条款,只要公司努力对某些类型的问题内容作出回应,一般来说可以不必对其用户发布的内容负责

但根据欧盟的这项新法,公司将需要进行定期评估,以明确其系统可能对个人或公民生活支柱(如自由言论或选举参与)构成的所有风险,并向监管机构证明他们正用强大的系统解决这些问题。

目前,不少公司对这一消息都进行了回应。苹果公司回应称,其软件商店早已开始按照《数字服务法案》的规定运行。亚马逊与谷歌也纷纷表示正在按照新规定完善它们的计划。

布雷顿对脸书在选举背景下的内容审核系统感到担忧。他表示:“脸书母公司需要仔细调查自己的系统,在需要的地方进行修复。”

脸书母公司对此回应称,将采取重大措施打击有害内容在其平台上的传播,并认识到这样做在关键时期尤为重要。

此外,欧盟官员也一度警告推特需要履行相关法律,特斯拉首席执行官马斯克对此表示,推特应该遵守当地法律,他也计划遵守《数字服务法案》,但他不希望在审核在线内容方面采取额外的措施。

来源:澎湃新闻、环球时报、高智创新、外跨研究中心、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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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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