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董事决议公证加章转递用于法院诉讼

香港公司在进行法律诉讼时,需要提供主体资格决议授权书公证加章转递。该授权书是证明该公司在法律诉讼中的代表人员的身份和授权情况,是法院审核公司资格的重要文件。

办理该授权书需要提供香港公司原件或扫描件,并进行公证和加章转递。具体流程如下:

1. 选择合适的公证人员: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可以在当地公证处或公证服务机构进行公证。

2. 准备材料:需要提供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决议授权书原件或扫描件。

3. 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在文件上盖章。公证费用根据不同机构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4. 加章转递:将公证后的文件提交给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加章转递。该公司会在文件上盖上香港法律服务公司的章,并将文件转递给需要的法院。

如果需要对签字文件进行证明,可以采用视频见证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 确认需要证明的签字文件:需要确认哪些签字文件需要进行视频见证。

2. 安排视频见证人员:可以在公证处或公证服务机构安排专人进行视频见证。

3. 进行见证:在视频见证人员的监督下,签字人员需要先出示身份证明并确认文件的真实性,然后进行签字,并在视频中进行确认。

整个流程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如果需要加急处理,可以在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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