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同时也是亚洲第二大消费市场,其经济和消费水平较高。对出海企业来说,日本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市场。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出海日本寻求更大的机遇。作为企业知产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观设计专利也一直颇受关注和重视。日本的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与我国虽相似却也存在差异,全面地了解这些差异可以使企业的外观设计权在日本得到更好的保护。
日本外观专利包含秘密外观设计、部分外观设计、关联外观设计。之前小微曾介绍过“以公开换保护”的例外——日本秘密外观设计。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日本外观专利中的另一个制度——部分外观设计。
一、关于部分外观设计制度
日本是在1998年修改外观设计法时新增了“部分意匠”的内容,即部分外观设计保护。日本《意匠法》第一章第2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物品(包括物品的部分)的形状、图案或色彩或者其结合。因此,产品的某一部分或明确区域的外观设计,在日本能够获得部分外观设计保护。
二、适用情况
一般认为,对于外观设计的改进主要在于物品的部分时,部分外观设计容易获得授权,并且可以给予更为有利的保护。根据日本业界的观点,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建议将部分外观设计和整体外观设计组合申请,对于权利的行使是比较有利的。
另外,在中国对于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的讨论中,也已经提出了引入“部分外观设计”的方案。这一修改落实后,中国申请人将可以直接主张在国内提交的部分外观设计的优先权向日本申请。
三、申请要求
根据日本特许厅的规定,一个产品的两个或多个单独部分通常不能以部分外观设计的形式得到申请和保护,除非这两个或多个单独部分能够实现一个完整的功能或者组成一个共同的结构。
根据日本的外观设计实践,产品的棱线或边缘线,不属于外观设计产品的确定构成部分,因此不能以部分外观设计得到注册或保护。在递交部分外观设计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要递交整个产品的全套视图,既显示要求保护的部分外观设计,也需要显示不要求保护的其他部分。
例如,如果对于照相机的外观设计的改进在于其镜头部分的形状,则可以用实线描绘镜头部分,而用虚线描绘其他部分,请求对照相机的镜头部分的外观设计予以保护。
四、部分外观设计的优势
扩大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使外观设计保护范围更加精准、明确;
节约申请预算:同一产品的多项设计共有相同且独特的部分外观时,可以只申请一个部分外观设计专利对该部分进行全面性保护,降低多个产品分别申请的成本。
时至今日,日本仍是企业出海备受欢迎的目的地之一。企业经营品牌出海的同时也要做好知产布局,知产布局既是企业扩张过程中的有力武器也是保护自身利益的城墙壁垒。为了使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够支撑起企业的核心战略,企业有必要将知识产权和自身的发展水平相匹配,在知产布局领域做好攻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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