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作为RCEP成员国,知识产权行业较为发达,但其外观设计制度和中国的外观设计制度有很大的不同,首先,日本的外观设计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此外,日本还有关联外观设计、部分外观设计、动态外观设计等不同于中国的规定。
在之前的文章中小微给大家介绍了日本的部分外观设计。
今天小微带大家了解下申请日本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制度。
一、申请途径
1. 巴黎公约途径;
2. 直接申请;
3. 海牙体系申请。
二、申请文件
1. 申请人信息(营业执照/身份证扫描件);
2. 设计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地址;
3. 产品六面视图、立体图等(可接受实物图、渲染图、线条图等);
4. 产品标准名称(外观的名称就是通用名称、不能加型号);
5. 优先权文件,申请时即需主张。
三、审查形式
日本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形式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无需提出实审请求,而是自动进入审查。
审查员检查提交至日本专利局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程序和形式要求。如果文件没有满足必要的要求,将会被要求重新修正;在实质审查中审查员将审查所提交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凡有申请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日本专利局将发送阐明驳回理由的通知,申请人可针对驳回的理由,提交书面意见或修订内容。
审查员裁定申请符合所有要求,则准予外观设计注册;准予注册后,申请人支付注册费,外观设计权开始生效;对于已经注册并开始生效的外观设计权,将在外观设计公报上予以公告。
四、保护期限
2007年3月31日及之前的申请,注册日起15年。自2020年4月1日起,日本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修改为自注册之日起25年。(国际注册日期至2020年3月31日的申请将在日本注册之日起20年内完成)
五、申请语言
日语。
以上就是小微对日本外观设计申请制度的介绍。日本专利制度还允许申请人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申请之间转换专利申请的类型,且保留原申请日。只要保持申请内容的同一性即可进行申请类型的转换,在申请类型转换之后,原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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