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归类进口煤炭HS编码(转)

张勋
近年来,我国煤炭进口量逐年增长,进口品种渐趋增多。由于hs编码制度和我国煤炭分类标准对煤种归类解释的不统一,口岸报关报检中,经常会遇到贸易各方对某批进口煤炭的分类意见不一致,引发颇多界定争议,影响货物通关结算效率。为此,笔者拟对煤炭相关标准要求作个简要介绍,并尝试提出减少进口煤炭hs编码归类争议的具体操作建议。
首先介绍一下不同种类煤炭对应海关编码。hs编码表中子目号2701.11对应无烟煤,子目注释为含挥发物(以干燥、无矿物质计)不超过14%的煤;子目号2701.12对应烟煤,子目注释为含挥发物(以干燥、无矿物质计)超过14%,并且热值(以潮湿、无矿物质计)等于或大于5833大卡/公斤的煤。除上述两项外,子目号2701.19对应其他煤,2702(含2702.10、2702.20)对应褐煤,但都没有明细的注释。
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国家标准gb/t5751—2009《中国煤炭分类》中的相关规定。该标准根据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和透光率(pm),将煤炭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vdaf≤10%为无烟煤,vdaf>37.0%同时pm≤30%或30%﹤pm≤50%且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小于等于24mj/kg为褐煤,其余的归为烟煤。
由此可见,hs编码制度和国标都以挥发份vdaf作为区
分烟煤和无烟煤的主要指标,但两者所取的临界值不同,hs编码制度取值14%,而国标为10%。对于挥发份指标在上述两个临界值之间(大于10%且小于14%)的煤炭,两者的归类结论是不同的。另一方面,hs编码制度中子目号2701.19对应的其他煤,在国家标准中并无定义,从某种程度上说不是一个规范的名称表达,由于界定指标不明确,非常容易与褐煤等编码归类相混淆。
基于上述现状,当前报关报检实际操作中,如何有效开展进口煤炭海关编码查询归类?笔者以为,考虑到hs编码制度的国际通用优先参照的依据。首先对照进口煤炭装货港检测报告中挥发份和热值数据,判断货物是否属于hs编码制度中定义较明确的烟煤和无烟煤范畴;若不属于这两个品种,可参照现行国标中褐煤的界定指标,判断货物是否适用褐煤的hs编码,只有上述三种情况都不相符时,才能将货物归类为其他煤(2701.19)。
值得关注的是,自2013年8月30日起,我国对褐煤进口关税税率进行了调整,取消原先暂定的零进口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而其他品种进口煤炭仍执行零进口税率。个别进口商为规避3%的进口关税,故意调整装货港检测报告指标,将褐煤申报为其他煤。因此,为保证货物hs编码归类结论的准确,还应该结合到货港检测报告的数据,加以必要的验证。同时也吁请有关职能方能协调统一分类标准,消除品种界定中的歧义。
2015-06-29 106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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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归类进口煤炭的HS编码非常重要,可以避免通关结算问题。给出以下具体操作建议:
1. 首先获取进口煤炭装货港检测报告中的挥发份和热值数据。
2. 对比挥发份以及热值数据,判断货物是否属于海关定义较明确的烟煤和无烟煤范畴。
3. 若不属于烟煤和无烟煤两个品种则可以参照国标中褐煤的界定义指标,判定是否需适用褐煤的HS编码。
4. 如果仍然不能界定HS编码,可以归类为其他煤(2701.19)。
5. 需要注意进口商为规避3%的进口关税,故意调整装货港检测报告指标的问题,建议加以必要的验证。
6. 建议有关职能方能协调统一分类标准,消除品种界定中的歧义。
202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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